依然是那一身青衫打扮的士走上了城墙,侧身让过几个抬着伤兵的士卒,感受着萦绕在鼻端挥散不去的血腥味,颇为享受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喜欢这样的氛围,也喜欢这样的惨烈,人生短短几十年,平淡的日子过得再多也没有趣味,而亲手缔造并且看着这样数万乃至几十万人被战火裹挟着发出求生的喊叫,挥舞着刀彼此厮杀,才是他最享受的时刻。

但很快他的眉头就轻轻皱了起来,因为他享受谋算享受乱世,却不喜欢注定的失败,尤其是眼下这种在失败前拼命挣扎徒惹人笑的可怜模样。

他在城墙上走着,认识他的人很少,但盘问都被他用腰牌打发掉,他突然想起几年前自己第一次见到李修筠的场景,那时候自己刚刚从辽国游历回来,回到这个故乡,孑然一身,然后在某个宴会上看见了明明在笑眼底却藏着火焰的李修筠。

那时候就觉得这个被贬谪到蜀地来的益州道经略使会是个不错的合作对象,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他当初那一眼确实没看错。

就是结果差了一点。

准备了七年,七年啊,开局是那么的美妙,整个蜀地几乎要不费吹灰之力地收入囊中,却如此轻易地被那位靖北侯平定,前后历时多少?一个多月。

莫名其妙地觉得有些可笑。

这么一想,李修筠的这一番动作倒是有些能理解了,不过是种耗尽心血的准备却被别人轻易踩在了脚下的破防与无能狂怒,甚至失去了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就算是死也想让整个成都给他陪葬。

青衫士线条瘦削但是笔直的脸上露出些笑容,只是眼底没什么笑意。

的确即将失败,但他并不惊慌,整件事情里,站在最前方吸引所有人注意力的是赵沐,然后是躲在背后以为掌控一切的李修筠,再之后才是他,就算这次失败了又如何呢?大不了隐姓埋名继续游历天下就是了,他总有种预感,他还等得起。

他不贪图最高的那个位置,也不狂妄地握住所有的权力,他只是享受这个过程,所以他最后才能活下来,只是李修筠好像有些不明白这个道理,自以为能彻彻底底算计其他人的人,结局往往便是输得这般干净。

转过一个转角,青衫士看到了披甲的李修筠,看起来他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眼角通红,发髻凌乱,尽管竭力掩盖,但浑身上下依然散发着颓唐与郁气,再往一旁看,那座搜刮、屠杀城内所积累起来的金山,如今已经不剩多少了。

“你来了。”李修筠嘶哑着嗓子开口。

“嗯。”

“天要黑了,今晚官兵估计还要夜袭,”李修筠抬头看了看,“我需要让这金山再堆起来。”

“这些天城内有多少大户破家灭门,你能再让人搜出来金银的可能性就越低,”青衫士说,“而且用金银鼓舞士气有利也有弊,刚开始的时候自然能让他们疯狂,但仗打得越惨烈,之后能起的作用就越小。”

“总比什么都不做好。”

“你真的打算拉着整个成都陪葬?”

“那又如何呢?还是说你在意?”李修筠嘴角挂着一丝冷笑,“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就做好了抽身的准备?城破的那一刻,还有人能找到你么?”

“我当然知道你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不会试图在这个时候和我翻脸,”青衫士笑道,“因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执念,只要不是真到了有官兵提着刀杀到你面前的那一刻,你都会继续这样自己骗自己地死守下去。”

李修筠沉默片刻:“我真的从一开始就没喜欢过你,你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异类。”

“我们只是合作,是不是朋友不重要,而且我估计你以后留在史上的名声会很难听,假如和你成了朋友,那才是真的倒霉。”

“确实。”

“而且在这几年里,起码我做到了自己该做的,如果没有我,你别说成为一个能差点占据全蜀最后被赵沐那个蠢货连累失败的反贼,估计连打下成都的跳梁小丑都称不上,无论最终的结局如何,起码我是很问心无愧的,我想要活下去,你自然没资格说什么。”

李修筠看着他,许久才问道:“你不像是会说这种话的人,在我的预想里,你最有可能做的,就是站在一边冷冷地看我去死,然后离开这里,你为什么会来和我说这些试图获得一丝心安?”

这次的沉默来得尤其久,几队士卒持矛跑过,铠甲轻响,青衫士轻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李修筠眼底浮现些追忆,点头道:“当然记得,你问我想不想让放逐我的朝廷后悔。”

“在很多年前,没走通科举的我,就意识到,这个世上其实还有另一条路可以走,”青衫士说,“而走那条路需要一个恰当的时机,曾经我见到你,以为时机到了,但现在看来,还是太早了一点。”

李修筠察觉到了他的视线,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官兵在城外的大营。

那一瞬间他感觉遍体生寒,某种冰冷麻木的感觉爬上了他的后脑。

“你以为他是我?”他嘶哑着嗓子问,“你疯了?”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青衫士略带怜悯地移回视线,“时代,是会变的。”

一把冰冷的刀抵住了李修筠的后心,他回过头,自己曾以为最忠心的亲卫,正面无表情地缓缓用那把刀刺入自己的血肉。

“难怪你会愧疚,”李修筠说,“原来是打算用我来当跳板。”

“你糟践成都,我无所谓,但一直这么死守下去,就有些挡路了,”青衫士看着李修筠滴落的血,“忠臣良将和乱臣贼子有时候往往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局下的不同称呼而已,我看见了这个时代必然到来的浪潮,所以会选中你,然而现在看来,有一个更好的选择,反正你已经走到了这步,还是让我来送给你一个不算体面但很干脆的退场吧。”

“你”

“每个人都有自己适合的位置,你最适合的,也许真的只是做一任老实本分的地方官员,野心太大而又没有能力的下场就是这样,但我也不能取笑你,毕竟我这样的王佐之才,在这个时代又有什么用呢?”

青衫士负手自语,不知道是在说给李修筠听还是说给自己听:“我需要这个天下乱起来,我想要看魏辽倒下然后一堆人撕咬它们的尸体,那副景象一定很美。”

“我需要一个舞台。”

李修筠嘴角涌出血沫,他竭力地伸手,彷佛想要死死抓住眼前这个人的脖子然后扭断,但最后却只能抓住他的一角青衫。

“对了,忘了告诉你,其实你也不是我第一个试图扶上这股浪头的人,在你之前,我还遇见过一些人,然后给了他们一些建议,只是很可惜那些人比你还废物,甚至输得比蜀地这一场还潦草可笑。”

“他们的名字,是白莲教。”

李修筠瞪大了双眼,然后眼底的光渐渐黯淡,他倒了下去,温热的血流满了地面。

远处的城楼上突然响起了号角,蜀地的夜色下,城外的官兵再次发起了进攻,城墙上一片乱象,很多人在焦急地寻找李修筠的身影,却没想到这位曾经意气风发曾经大业将成的男人已经变成了一具没有温度的尸体。

“把他的头砍下来吧,”青衫士突然有些意兴阑珊,“先别宣扬,让城内再死些人,消磨些那位靖北侯攻城这么多天的怨气,再拿着他的人头让城内守军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