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人仰马翻

最后是小六子领着一群亲兵一个个送回去的。

喧闹过后的安详

属于顾思年与慕清欢这对新婚燕尔。

慕清欢依偎在顾思年的怀中

羞答答的搓着顾思年宽厚的手掌

时而戳戳、时而捏捏。

这双手杀过无数人、染过无数血

给了慕清欢无比的安全感。

顾思年陶醉的搂着俏佳人

额头埋进秀发

鼻腔中满是淡淡的清香。

好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

很久很久之后

慕清欢才问了一句:

“再过几天

你就要去北荒了吧?

听爹爹说

那个地方没有律法、没有官府,只有杀戮,还有燕军驻扎,凶险万分。”

语气虽轻,却带着浓浓的忧心。

“总归要去的~”

顾思年轻声念道:

“人这一辈子总该有点念想,眼睁睁的看着北荒的百姓受尽磨难,对得起父亲吗?”

顾思年对慕清欢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平陵王的私生子。

慕清欢虽然震惊,但并未说什么,她喜欢的是这个人,不是他的身份。

琅州卫指挥使也好,谋逆反贼也罢,这辈子生死相依。

“嗯,去吧,万事小心。”

慕清欢用力握紧了顾思年的手掌,她知道自己的男人这一生终究不会平凡,她能做的就是在身后一直守着他,陪着他。

这一用力,一股柔软就挤压在了顾思年的胸膛,一时间顾思年心神荡漾。

“咳咳,困了。”

顾思年讪讪的说了一句:

“要不,回房?”

慕清欢的脸颊瞬间通红,低着头应了一声:

“嗯~”

人间至味是清欢啊~

……

“咚咚!”

“咚咚咚!”

琅州城外三十里处地动山摇、无数身影晃动,漫天的战鼓声响彻云霄。

数以千计的军卒正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放眼望去尽是茫茫甲胄、隆隆大马。

“咚咚咚!”

“咚!”

当战鼓声落下的那一刻,一座军阵犹如庞然大物,匍匐于边关大地。

琅州卫所有将士,尽数到齐。

当然了,这儿的兵马还不到五万,约莫有近三万人,剩下的还在陆续征召。

只要军饷钱银到位,招人又有何难?

凤字营位列第一排,左手起第一阵。

全营兵马皆配银色甲胄,在一片茫茫黑甲中极为显眼,又气势磅礴。

这是凤字营的最新甲胄,只因为他们是顾思年起家的班底,正儿八经的琅州卫第一号精锐,所以要特殊。

这个颜色是顾思年亲自选的,他曾在史上看到过,两百年前的大凉边关,同样有一支银甲骑军纵横天下、马踏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