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干啥呢?”

看着周谦怒气冲冲地将毛笔扔在地上,然后又转身快步离开,被打断了思路的司马钧满头雾水。

“怎么画个图,还画急眼了呢?”

“……”

毛笔不管粗的还是细的,每次写写画画,都要饱蘸墨水,不方便不说,浓淡粗细还不好调整。

费心费力,也完成不了多少。

周谦便想到了上一世的‘铅笔’。

之所以是想到铅笔而不是圆珠笔……

心里没数吗?

那铅笔的核心材料只是碳条而已,圆珠笔的核心是什么还用说吗?

就说那圆珠笔头上的小钢珠子,就是把周谦头拧下来,他都做不出来。

所以对比下来,还是铅笔经济实惠。

周谦去了一趟汀香园的厨房,没多久便抱着满怀的黑炭回到了前堂。

哗啦一声,周谦将黑炭扔在了地上,拍了拍身上的灰,满是得色。

见此一幕,司马钧傻眼了。

“霍!”

“合着你扔下毛笔就是为了去找这么一大堆没用的玩意来啊?”

“没用的玩意?”

周谦不屑地瞥了一眼司马钧。

“一会你就会为你的鼠目寸光向它道歉。”

“你小子,等着吧……”

说完,周谦也不管司马钧是什么表情。

便捡起一块木炭,找来一把小刀和树枝忙碌了起来。

周谦先将整块木炭中最坚硬的一条找出来,削成较为规则的纤细长条状,然后再剖开树枝,将碳条夹在树枝中间,最后用绳子固定好。

这么一支大晋简易版铅笔就做好了。

周谦迫不及待地将碳条的前端削尖,然后再在图纸上接着写写画画起来。

这一番实验之下,周谦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

之前画不均匀的线,现在一下子都均匀了。

之前写不清楚的数字和尺寸,现在一下子全都清楚了。

在画卷上的整个世界就好像是从高清开到了臻彩视听一般,让周谦甚至有了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见周谦的表情那么舒爽,司马钧有些不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