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尚武接过鞋子,用粗糙的大手小心的抚摸着,现代工艺制造,不仅更加防滑保暖,而且鞋底也更加柔软,不会像以前在极寒天气下冻的很硬。

“鞋子这么好,真是给我的?”

何欢看着他那不舍得的样子,直接就蹲下把薛尚武的鞋子给脱了,拿过一只靴子硬给套上了,等第二只的时候,他手忙脚乱的阻止,连声说自己穿。

薛尚武低着头尽量不让何欢看到发红的脸,走了一上午的路,多多少少都有些味道,可不能把她给熏坏了,往后一进屋就洗脚。

一边心猿意马的瞎想,一边把棉靴穿好,站起来走了几步,厚厚的羊毛包裹着脚掌,防滑的鞋底走起来特别舒服,加上他本身就肩宽腿长,穿上特别帅气。

“真好看,明天开始就穿着吧,还有这几双新袜子,往后别穿那一层层补丁的了。”

何欢把新袜子递给薛尚武,这是趁他不注意买的,不然又不要,这男人不仅能干还特对自己特别节省,但给她和乐乐买东西眼睛都不眨。

能够体会到薛尚武那温暖柔和的心,何欢自然也想对他好一些。

手里是软乎乎干净的袜子,脚上是活了这辈子穿过最舒服的鞋子,薛尚武心从来没有过的温暖,看着何欢,想要抱她一下的冲动越来越强烈。

就在他马上想要放纵自己伸手的时候,突然门口传来敲门声。

“团长,我们来还盆了。”

自从结婚后,这些人只有在薛尚武在家的时候才会进来,不然都站在门口说话。

激动的心情被打扰,薛尚武的理智再次占领高地,深呼吸一口气压制了那些乱飞的思绪,转身认命的去开门。

说话的功夫大家自然看到薛尚武脚上那双气派的棉靴,知道是何欢给买的那更是羡慕的不要不要的。

别看薛尚武绷着脸没说话,心里早就骄傲的起飞了,此刻真想告诉所有人这鞋是他媳妇买的。

心里一动,薛尚武迅速吃了午饭,又把碗筷都刷干净后就穿着新鞋打扮的利落出了门,何欢以为他是有任务就没问,直到于玲来送吃的,这才知道他干嘛去了。

“妹子,你是没看到薛团长刚才那样,恨不得踢着正步走路。”

于玲边说边模仿薛尚武的动作,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其实这不算是过分的,最厉害的是,别人和他打招呼,他就可自然的说媳妇给他买了双鞋,还特意伸脚给人看。

尤其是遇到男知青,那更是拉着一直说,于玲没见过薛尚武这么健谈的样子,当做新鲜事和何欢分享。

何欢听着于玲的描述,对薛尚武的反应有些哭笑不得,羞恼的要去把他找回来,再这么放任下去,估计今晚她就成村里人的睡前谈资了。

不过刚站起来就被于玲给拽住,劝她不要去阻止,薛尚武这么做就是因为心里欢喜,想让所有人知道他们夫妻感情好。

“薛团长其实命也挺苦的,从小家里孩子多,他是老大,加上父母身体不好,一家人的重担都是他扛着,听说当兵之前都没尝过肉的滋味。

他之前在军队所有的津贴都给了家里,但是被炸伤时候家里竟然连个人都没来,这才伤心得断绝关系,退伍带着一队人援建。”

何欢还是第一次听到关于薛尚武从前的事情,小说里他的身世只是用寥寥数语表达,童年灰暗痛苦,才造成他不苟言笑强硬凌厉的性格。

后来在帝都遇到温柔大方的夏清嘉,她就和解语花一样照亮了他的心,疯狂的爱意就无法收敛,成了她鱼塘里最有钱的那条备胎,舔狗地做了好多热脸贴冷屁股的事。

之前看的时候,何欢对于薛尚武那汹涌的感情有些不解,明明那么干练又精明的人,怎么会为遇到几次的女人就和脑干缺失似的。

听了于玲的解释后,好像也能稍微理解,也许……他就是想要有个人来认同他,刚好夏清嘉最会彩虹屁画大饼,就把他给忽悠住了。

“他从来都没和我说过,我以为他小时候起码比我幸福点的,”何欢叹息说完就狐疑的扭头看于玲“不过,你是咋知道的,是尚武哥告诉你的?”

“不是,是胡元宝告诉我的,”于玲也没多想就说了“之前他帮我挑水是聊天说到的。”

胡元宝是大嗓门的大名,但大家更喜欢叫他的外号,久而久之都快忘了他叫什么,没想到于玲竟然说的这么自然。

何欢敏锐的嗅到一丝八卦的味道,眯着眼睛“拷问”于玲更详细的内容,给她说的有些不好意思,胡乱找个借口就回家了。

看着于玲离开的身影,何欢陷入沉思,虽然她是寡妇,但也才二十多岁,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如果和大嗓门两情相悦的话,倒也算是一段佳话。

不过她得好好问问薛尚武,那大嗓门家里什么情

薛尚武接过鞋子,用粗糙的大手小心的抚摸着,现代工艺制造,不仅更加防滑保暖,而且鞋底也更加柔软,不会像以前在极寒天气下冻的很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