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郎的媳妇正如温亭湛所言,被卫茁送来的特别快,当夜摇光看到她的时候微微一愣,相比起十年前她见到的那个女子,眼前这个可谓判若两人,那个瘦黑高挑的女人,她白了也不瘦了,看似过得很滋润,但唯有夜摇光看到她以前安静平和的眼睛宛如一潭死水,被抽走了所有的生机,她现在的安静更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孙大嫂请进。”夜摇光连忙亲自招待她进屋。

孙大嫂对夜摇光行了礼,才沉默着跟着夜摇光走。到了屋子里,夜摇光请她坐她坐下,一句话也不说,夜摇光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开口,她几次张了张嘴终究沉默无语。

关于孙琳儿的事情夜摇光虽然告诉了老孙头几人,但当时刚刚生了孩子不久的孙大嫂并不知道,这样鬼神莫测的事情,不知道要如何说,才能够让孙大嫂平静安静的接受,还有她的爹娘和孙家两家人的命。

“夫人,我知道你们是为着小姑的事情寻我来。”没有想到先开口的还是孙大嫂。

“你知道”夜摇光有些惊讶。

“当家的在搬离芙蓉镇之前便对我说了这事。”提到孙大郎,孙大嫂的眼睛总算有些波动,“我知晓我们是为何远走他乡。”

“那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你爹娘的事情,这句话夜摇光终究问不出口,其实这对于孙大嫂有些残忍。自己的亲生爹娘是被娘家已经死了的小姑姑所连累而死。

似乎知晓夜摇光想问什么,孙大嫂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我是被爹娘十五两银子买给当家的”

孙大嫂的眼中情绪变得复杂起来,也许是夜摇光浑身萦绕的五行之气,让她感觉到了久违的心安,所以她顺其自然的就那样对夜摇光倾诉起来

原来孙大嫂的家里很是重男轻女,她是第四个女儿,上头有三个姐姐,她母亲拼了老命才生下了小弟,男孩儿是个宝,女孩是根草。她五岁起在娘家就有做不完的活儿,但凡做不好就得饿肚子,爹娘也总是用赔钱货来含着她,八岁左右就跟着到田里干活,好在他们村子里都是这样,看着别人家的女孩子也是如此活着,她曾经一度以为这个世间所有女孩子都是这样,所以从来没有生出过轻生的念头。

直到她十四岁的时候,她娘准备将她买到大户人家当丫鬟,但是由于她从小劳作,皮肤黝黑又不好看,加上年纪也大了,她娘的算盘落空,没有了十两银子的卖身银,所有的恼火都发泄在她的身上。

一日能够喝上一碗清可当镜照的粥已经是万幸,谁能够想到她最凄惨的时候,曾经和家里的猪争夺过吃食,还因此换来了母亲一顿毒打。她永远忘不了,她母亲拿着粗棍子一边抽打她,一边骂养头猪还能还钱,养了她只会糟蹋粮食

也是那次,她被母亲打的晕过去,半夜吐了血,她娘以为将她打死了,心里害怕背着她走了好远的路,将她扔在了山上,是孙大郎父子从山上打猎回来救了她。

在孙家养伤的那段时日,她才知道原来这个世间不是所有家里都将女孩当做奴役看得比猪狗不如,她很想留在那里,所以她稍微好转一点,就勤快的干活,娘家于她而言是个噩梦。

孙母看着她勤快,又是个安静品行不错的姑娘,虽然容貌一般,虽说不好看可也不丑,他们农家要那么好看的只会招祸,勤快能够吃苦的才是持家过日子的人选,就问了两个适婚的孙儿,孙大郎自己也很黑,他并不觉得黑不好看,而且孙大嫂是他救回来,他是同意娶孙大嫂。

但是别人家的女儿,总不能不娶,这个时代打骂自己的孩子,只要没有闹出人命,都是不犯法的家事儿,即便孙大嫂的爹娘将她扔了,但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人家爹娘就是爹娘。

于是孙老大带着东西去了孙大嫂的家里给自己的儿子提亲,孙大嫂的母亲狮子大开口,十五两银子,一分不少,少了就别想娶。那时候孙大嫂是很绝望的,十五两银子对于农户而言是一笔天价,但是孙母怜惜她,硬是和家里人商量之后,拿出了十五两银子。

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要知道孙大郎是长孙,一旦开了这个先例,后面的弟弟娶亲也不能低于这个数,孙大嫂不能连累孙家,所以提出这不是聘礼,是卖身银!日后孙家其他的弟弟娶妻若是也要这么多的银子可以,那女儿就是如同她一样是卖给婆家,从此和娘家斩断一切,逢年过节也不必来往。

孙大嫂的母亲虽然气这个女儿是喂不熟的白眼狼,但是在十五两银子的诱惑下,还是应允了。所以,孙大嫂对娘家没有任何感情,她甚至在听到亲生父母和他们捧在手心的宝贝疙瘩死了也一点没有情绪。

夜摇光没有想到孙大嫂竟然是这样的环境长大。

说完之后,孙大嫂终于有了情绪,她感激的看着夜摇光:“我和当家的刚刚成婚,家里已经很是紧迫,是夫人带着魏公子上门,才解了我们家里的眉之急,不然,我只怕不能厚着脸留在家里。”

“我带去了魏公子,也带去了你们的灾难”夜摇光轻声道。

孙大嫂摇着头:“阿奶和阿爷都是感激夫人,是夫人心善。阿奶常常教我们,要记住旁人真心对我们的善,药忘记旁人无心对我的恶。”

孙大嫂的话让夜摇光想到了那个满头白发的老人家,那个和孙琳儿母女连心的老人家,毕竟是在大户人家做过管事娘子的人,见识与胸怀都不一样。

“我寻你来,其实是想让你见一见孙琳儿,它不知为何认定是我害死孙家一家人”夜摇光顿了顿,“为了报复我们,它和一个妖合伙盗走了税银,如今税银不知去向,我夫君受陛下之命追查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