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行中省是从中省分出去的,职权太重,到后期鞭长莫及,几乎没法子控制了。

朱元璋要造成绝对的中央集权。

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区的政令。

布政使司专责民政事务,和元朝行中省的无所不统,轻重大不相同了。

布政使是朝廷派驻地方的代表、使臣,秉承朝廷,宣扬政令。

全国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布政使司,十五年增置云南布政使司。

而且就地位论,行省是以都省的机构分设于地方。

布政使则是朝廷派驻的使臣,前者是中央分权于地方,后者是地方集权于中央,意义也完全不同。

此外,地方掌管司法行政的另有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按察使,主管一区刑名按察之事。

布、按二司和掌军政的都指挥使司合称三司,是朝廷派遣到地方的三个特派员衙门。

民政、司法、军政三种治权分别独立,直接由朝廷指挥,为的是便于控制,便于统治。

布政使司之下,真正的地方政府分两级,

州县是直接临民的政治单位。

南京(南直隶)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中省直辖,故名“直隶”。朱元璋要对明帝国的官僚体系动刀子了。

大明新朝初立,很多制度都是参考元制而来。

对朱元璋来说,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大臣们所呈报的奏章要先经过中省,其中三分之二的奏章由中省直接处理。

然后按照丞相批注的意见分别发往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大都督府和御史台等各相关职能部门。

如果奏章涉及军政大事,丞相当不了家,那么就要转呈皇帝来做最后的拍板。

官员的所有奏章都不能插上翅膀飞过中省这一级,直接摆在御案之上。

在丞相们看来,官员的奏章需要分级别类,区别对待。

哪些内容能够让皇帝过目,哪些内容不需要皇帝过目,这并不取决于皇帝的好恶,而是由中省来决定,也就是由丞相来决定。

作为丞相来说,这是他们最乐于享受的一项政治福利。

可对于朱元璋来说,这是他最不能容忍之事!

他娘的,本该咱干的活,都让丞相干了,能行吗?

谁是皇帝!

咱这般铁血手腕,还有一大帮臣敢吃里扒外,挖咱大明的墙脚。

若是今后有哪个不肖子孙,就跟标儿的儿子当了皇帝那样菜,还不是被臣给把控,成了傀儡,把刀子伸向自家人?

中省是丞相的办事机构,是朝廷的中枢,因此成为皇帝和大臣关注的焦点。

朱元璋能够感受到来自以李善长为首的淮西集团的潜在威胁,他希望刘基取代李善长,起到平衡和制约的作用。

刘基善于揣测朱元璋的心意,不想卷入权力争夺,怕引来杀身之祸,因而萌生去意。

现在浙东集团没有人能够制衡淮西集团,朱元璋就准备亲自下场了。

洪武九年,朱元璋改中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走出了他要废除丞相制度的

这一次在仙境当中的见闻,让他走的极为稳妥,内心十分窃喜。

这让朱元璋越发的肯定,仙境对他是有利的。

尽管窥见的只是一丝天机,尽管王布犁那个小吏天天想女人,但总体而言利大于弊。

随着皇帝的新令,朝廷却是掀起了滔天巨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