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是在长安城不得把他的店砸了。

早就饿得不行了的程处默已经开始大口吃了,一边吃着他说道:“这里的肉怪好吃的。”

“是吗?”

程咬金狐疑地用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皱眉品尝着,“嗯?”

随即又拿起一只包子咬下。

这包子非常蓬松,一口下去里面的是肉馅。

本来今天就是来帮陛下巡查一下骊山,准备过些日子的秋猎。

这一趟巡山结束,父子俩饥肠辘辘。

不得不说这里的肉还挺不错的。

特别下饭。

程处默说道:“店家,你们那个肉还有吗?”

“咱们只是小买卖,一份只有这么一些肉,客人要是不够吃,可以再要一份。”

程咬金说道:“老夫只要这个肉,你们还不卖是不?”

丁溜想哭的心都有了,“客人,我们店小,每日能够做得也不多,再说我们店家说这是为了节约粮食。”

“节约粮食?!”

程咬金拍案说道:“谁要是敢浪费粮食老夫看了他的脑袋。”

“是是是,将军说的是。”

第三十四章 那就用点智慧 (第22页)

“你看老夫像是浪费粮食的人吗?”

“不像一点都不像。”

……

程处默拍着肚子说道:“父亲,这家店倒是实在,十几可以吃个饱。”

程咬金吃下最后一块红烧肉,细细品味着软烂的红烧肉。

程处默又灌下一口酒水说道:“你们这个是什么肉。”

丁溜回话道:“猪肉做的红烧肉。”

程处默神情有些扭捏小声说道:“父亲,这个是猪肉。”

“呵。”

程咬金冷哼一声,嫌弃地看了自己儿子一眼。

“父亲,是猪肉呀。”

“猪肉怎么了?”

“猪肉能吃吗?”

程处默小声问道。

程咬金长叹一口气说道:“你小子就只知道现在的富贵日子,以前在打仗的时候有头猪吃都不错了,也不是没吃过猪肉,谁说猪肉不能吃了。”

这话听得丁溜不住点头,看来眼前的客人不嫌弃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