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西南的一个普通小县城内,一处工地上。

“发工钱了,你,一百五,拿好啊!”

“你,九十!”

一个胖的流油的肥硕包工头,正在给几个五旬只有的男女们发工钱。

其中,一个青年站在人群之中,显得格外扎眼。

而别人一般都是一百五一天的工钱。

到了最后青年这,却只有九十。

包工头吐了口唾沫在手指上,点着钞票。

“等等工头,来的时候不是说好了么,我不要一百五,但一天给我一百块!”青年问道。

“妈的,中午还管你一顿饭呢,那十块,就当伙食费了!”

“可是中午那顿饭才两个烧饼而已,你扣我十块!”

“我去,看你老实我才给你活干的,就九十,爱要不要,我一分不给你你能怎么样?”

而就是这时候。

“嗯?这个工人怎么看着有些面熟啊?”

就看到一男一女手挽着手,在几个随从的跟随下,路过这边走来。

“面熟?小暖,你没看错吧?你还认识这种小工啊?”

男的穿金戴银,当下鄙夷的说道。

“不不不,是真的面熟,他好像就是前几日,我那个破产前男友的哥们,以前很牛逼的,我绝对不会认错!”

“真假?”

男生说道。

当下,女生走了过来。

“陈歌,还真是你!”

女生一下就把青年认出来了。

当下,满脸的玩味笑意。

不错,这青年正是陈歌了。

七日之前的夜晚,杨雪放走了自己,有了李振国的接应,一路风险,但总算是来到了西南。

第一件事,陈歌就是去乡下找了秦伯。

毕竟陈歌是知道秦伯的家在哪的。

但跟秦伯同村的人说,秦伯这几日出去了。

陈歌也没有别的去处,只好等待着。

囊中羞涩之下,便来这里打了短工。

陈歌也想过找一份安安稳稳的工作。

但在到了庆市的时候,被人围堵,身份证什么的全都丢了。

而且,莫长空派了各方的商业巨头寻找自己的下落。

太正式的地方陈歌没法去,只能是如此这般。

也真正让陈歌体会到了丧家之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