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天意难违(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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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体力药剂是必须购买的。
但是,按照那个“越看似没用最后价值越大”的定理,赵传薪决定咬牙买下它。
而且,赵传薪灵机一动,写道:“我会卖了其中两朵,我问店主,他是否愿意购买明灯花的咒语?”
【侵略者在把大量生命献给森林女神后,终于败走。】
【老头子店主接待了我。他问我:陌生人,你从暗影森林活着出来了,这令我惊讶。你手里的东西是什么?哦,是珍贵的森灵精灵的明灯花,一直有人找我求购这种花呢。那么,陌生人,你愿意出售吗?】
【我现在手里有三朵明灯花,我要全部出售吗?】
但是,他用不了那么多。
正想问啥套子,就见赵宏志兴冲冲的拎着什么飞奔而来。
一般送东西,大家都会来回推辞。
还有意外收获?
【我来到了暗影森林外的商店。】
“俺爹也说你厉害。”
被施了咒语的明灯花,一朵让他找到了大陵寝,一朵让他找到了树人部落,最后一朵则让他走出暗影森林。
同时,他也掌握了明灯花的咒语。
赵宏志接过铜钱,脑袋有点发蒙。
小家伙拎着的,赫然是一只长翎野鸡。
赵传薪没发现赵宏志的身影,就问德福:“宏志那孩子哪去了?”
这段日子里,他既被动又主动的参与了一切。连胡子都挺长了,不怎么扎手了。
这日记看似人畜无害,实际很反套路的。
为啥?
赵传薪有些沉默。
没多久,德福带领的少年“工人团”就来了。
于大坤讪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愣着干啥,拿回去给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说拿回来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当我没说。”
赵传薪脑筋快速转动起来。
于是写道:“我对话痨精灵说:那么,还有一件事。我依然惦记着鸟人的口袋科技,我还有机会得到吗?”
“小赵,给你带了一点晒的榛蘑干,别的也拿不出手。多亏了你帮忙,要不然羊一准丢了。”
【森林精灵的至高长老,浑身是血的来到我的面前,说:陌生人,一切都结束了。森林回归了和平,鲜血是献祭给森林女神的祭品,而我们得到了平衡。而你,是这一切最关键的人。你,永远是我们森灵精灵的朋友。】
赵传薪卖了两朵明灯花,以及咒语。
体力药剂,去暗影森林后,这玩意儿的价值才体现出来。
于大坤搓搓手,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
有鼻涕娃一脸崇拜道:“伯,俺爹说你老厉害了。没人敢在老鹰沟过夜,你是鹿岗岭村第一个。”
【我向它道谢,离开了暗影森林。】
他是天生乐观主义者,最见不得此等人间惨剧。
直接把小孩子都给整不会了。
这是个古董?
别说在日记中,就算现实里,他算是个搞艺术的手艺人,可也不愿意碰古董。因为不能吃不能用,还那么贵。
【店主给出了价格:一朵明灯花1年的寿命。】
赵传薪没有写什么,他不知道该怎么说。
【失败者得到了惨痛的教训,是否卷土重来未可知。】
【尸横遍野!】
【店主万分惊讶:陌生人,你竟然掌握了森灵精灵明灯花的咒语,这是多么令人惊讶的事。陌生人,你一定获得了它们真正的友谊。没有咒语的明灯花,虽然是园艺爱好者的心头好,但有了咒语的明灯花就有了灵魂。我愿意花费5年的寿命,来收购你脑袋里的咒语。】
【它对我说:陌生人,你还没跟我道别呢,我很幸运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活了下来。我听说,你在惦记鸟人的口袋科技。我给你个线索,或许你会有所收获。鸟人是暗影森林的外来者,它们原本的居住地在暗影森林北边的一个地方,哪里现在被人类占据,你可以打听打听。】
刚送来了榛蘑干,马上就有野鸡,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让他小鸡炖蘑菇,那么天意难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