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顾不得体力耗尽,坚持着到了落日镇,看到的依然是无尽的废墟。】

【我推门而入,这里根本没人。踩在地板上,地板发出吱嘎吱嘎的怪响,我想若是有人一定能听见这声音。但是,我需要发出些人类的声音才行。于是,我大声呼喊地精。】

【怪人的别墅被毁了,但是我没发现怪人的尸体。】

【往回走是无尽的鲜血荒地,往东走则还有可能碰见那些生物科学余孽。】

年轻十岁的感觉真的好!

【我看到了一匹无主之马,正迷茫站在废墟当中。】

正是靠着它我才能得以逃过一劫!

我称之为——雷神之锤!

那么,探险家,你还能拖着疲惫的身躯再为我冒险一次吗?】

【地精欣喜道:陌生人,你果然是一个合格的冒险家,你将得到你应得的奖励,同时得到了一个长命地精的尊重!】

不行,绝对不行。

【我装作踉跄着,让这些疯狂的人类和生物从我身边经过,汗水打湿了我的衣服。】

【我该怎么办?】

【地精则没那么充沛的情感,而是焦急的问我:陌生人,伱是否找到了我要的天堂之石?】

【我转身,高呼着:嬴驷耐火……】

【但是,令我震惊的是,路旁的人类建筑正起熊熊大火,到处是被撕咬而死的残破躯体。】

听起来有点厉害的样子。

目前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局。

之前给人理发的腰酸背痛立刻消失不见。

难道要死一次,浪费一年的寿命复活?

【怪人不再理会地精,转头对我说:陌生人,不,我现在应该叫你探险家,这是你应得的称号。

结果,后世的科学家绞尽脑汁也搞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我赶忙过去,地精将我一把拉进暗门中。】

探险家,我需要你为我做一件事。外面很危险,我要你帮我探索我的别墅,看看那里如今是否安全,顺便看看我的实验室还能不能使用。上次你带回来的魔鬼水晶,我分割了它,用它做了几件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儿,我将送你一件当酬劳。

【糟糕,这些生物科学余孽,真的来寻仇了,他们必将给现代人类明造成巨大的创伤!】

【我想,大概是因为我此时颇为狼狈,身上的衣服早就因为长时间的流浪变得破烂不堪,散发恶臭气息的缘故吧?】

这件事是真的,许多人都见过,其中比较出名的是马克吐温,他就见过好多次。

【我的内心是崩溃的,他为何要这样好心?】

片刻,他在日记上写了起来。

【我将天堂之石交到他的手中。】

【我朝着它们前进的方向跑着,一起呼喊着嬴驷耐火,这是复仇的意思。】

【地精说:别着急我的朋友。明非是一朝一夕成就的,明需要时间。我创造的,正是时间啊朋友!】

对于那种消耗一年寿命后的虚弱感,他至今仍心有余悸。

赵传薪想起之前有路过怪人的房子,虽然被损毁,但现在落日镇里似乎已经没了生物科技余孽的踪迹。

这是一次白捡的漏,于是欣然接受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