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马斯·恩克鲁玛的肤色和身份,以及他那不太灵光的脑袋。

【只是这次,却不知何去何从,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熊人的身体平衡术?

他很自豪,对赵传薪的话深信不疑。

基希大喜:“真的好了!不愧是诸神的化身!我要将这件事去告诉大祭司……”

据说,是镇子上学校里老师安排的课业,让学生背诵一千句《圣经》里的诗,只要能背诵下来,就会奖励一本《赞美诗》。

那一群掌握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的家伙,一旦联合起来,连大罗都算不上什么。

赵传薪写:

……

本杰明·戈德伯格轻而易举的得到了这个奖励,却弃之如敝履,随手就送人。

果然,身体日渐转好。

而马斯·恩克鲁玛手里此时正拿着一本《赞美诗》,这是本杰明·戈德伯格送给他的。

心烦意乱的他,起身出了屋子,在庄园里散步。

基希正在给他儿子马卡尼剜腿上的蛆虫,因为腐肉已经被啃食干净了。

马卡尼摇头:“不疼,我是被战神赐福过的非凡之躯。”

那人挑明了,这是约翰·摩根和约翰·洛克菲勒的双重决定,同时也是美国大老板的意愿。

在美国,那几个人跺跺脚,地都会摇三摇。

但是,他的目光和瘦削的脸颊棱角,依然像鹰隼那样犀利。

基希看看儿子的脸色,很健康,也不发烧了。

当然,笔记现在就在秘境里吃灰呢。

弗莱迪·帕维特又又又给约翰·勃朗宁打电话了。

【怪人咬牙说:勇者,在伱离开这段时间里,我研发出了最新的电的科技。只要你取回笔记,我会为你升级雷神之锤,让它变得可以用意识操作,随意改变形状、威能、甚至是距离。这种技术,被城邦列为最高机密,我也是要私下冒险替你完成的。】

赵传薪告诉他,即将乘坐火车走陆路来纽约,用不多久就能到。

他戴着遮阳礼帽,胡子修剪整齐,皮肤细腻,从外表就能看出他的良好出身和不凡的生活品位。

【我答应了怪人,并承诺即刻出发。】

愚蠢。

【但是生物余孽的笔记,此时就在我手中,我究竟该怎么做呢?】

没有人!

而弗莱迪·帕维特也陷入了苦恼当中。

来到花园处,他看见了本杰明·戈德伯格和马斯·恩克鲁玛。

赵传薪眼睛一眯——来了!

果然还是让他榨出了油水。

约翰·勃朗宁喃喃自语:“该死,这个庄园主,他还不知道,自己究竟招惹了什么可怕的人物!可怜的家伙,愿上帝保佑他!”

“疼吗?”

清理干净后,他拿赵传薪留下的酒精,倒在伤口上。

约翰·勃朗宁非常之不耐烦的说:“先生,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是你的家主的想法,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因为不可能!死了这条心吧,绝对不会出现一把,有重机枪性能、却同手枪大小的枪械,这绝无可能!请再不要给我打电话了,否则我会通过关系,让当地的警察去拜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