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嗯,是这个理儿(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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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左腿便错过了与野猪直面的机会,蜘蛛腿锋利的刃,刹那砍在野猪的脖子上。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同时,挥动蜘蛛腿。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赵队长英雄好汉,一把刀砍翻野猪!”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而野猪呢,倒地后还想着挣扎。
赵传薪要气炸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双喜嘟囔道:“俺就想吃个羊肉,咋好像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了一样。”
“草他妈的!”赵传薪直接就去摸枪。
赵传薪笑而不语。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本来很累的赵传薪,当看到了一个场景后,疲惫立马被愤怒所取代。
走过去踢踢猪脖子,让它的血流干净。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赵忠义来过数次,知道情况,就说:“不让带。”
这让陈大光忧心忡忡。
想想靠两条腿走几百公里路抵达盛京,那滋味……
第一天很新鲜,第二天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虽然后世花钱买票来参观过,但是现在毕竟和后世不同。
不佩服不行啊。
有人喊:“赵队长,人太多了,一头猪不够吃啊。”
撕拉……
但凡听见他说话的,闻到那股羊肉的香味的,登时都觉得嘴里嚼着的野猪肉不香了。
“必须干他们。看见他们手里的步枪了吗?那都是好东西。咱们有了枪支弹药,到时候想怎么练就怎么练!”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必须找他们泄泄火。
“赵队长属实厉害!”
赵传薪觉得有理。
“那咱们不进去了,在外面等几天。”
还是赵忠义了解他,小声道:“想要动手也不必急于一时,有的是机会。这个场面,在辽地你会经常看到,就算杀也杀不完的。”
是的,对这个时代,愤怒是肯定有的,但他无能为力。
“好样的!”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双喜天生神经粗大:“是要干那些俄人么?太好了,这次俺能证明自己了。”
装逼是要拿捏分寸的,这时候就不要狂和显摆,一定把这个活交给旁观者,让他们替自己去吹。
双喜重重点头:“嗯,是这个理儿!”
赵忠义气的拍了他脑袋一巴掌:“是什么理儿是!”
这货绝对惹是生非的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