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研究生情杀案(6)(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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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的时候,我和邹卫勤在食堂吃饭,他劝我回章育成身边,我很难受,饭都没怎么吃。6点半不到,我们从食堂出来,邹卫勤接了一通电话,很生气地问我章育成在哪一间研究生办公室。”
“然后呢?”
“然后邹卫勤就去化机楼找章育成了,我则回宿舍。快九点的时候,邹卫勤打电话给我,说自己在楼下,我就下去了。我们一起去了学校旁边的公园散步。”
宁稚问:“有没有人能证明你们当时在公园?”
林恬说:“路上碰到几个同学,有打招呼。”
宁稚边在记事本记录,边问:“你还记得这几位的名字吗?”
林恬摇头:“不记得了,都两三年的事情了。”
宁稚点点头:“没事,你继续。”
“在公园,邹卫勤一直劝我回章育成身边,说他和章育成保证了,会让我回头。我很生气,我骂他,凭什么为我做决定?我决定和章育成分开,并不是因为他。他有点烦躁,说自己不想再跟我谈了,如果我不回章育成身边,他也会和我分手。我当时很绝望,也很伤心,就给本科的女同学打了电话。”
宁稚立刻就问:“几点给女同学打电话?”
林恬想了想,说:“9点50分左右。”
“为什么会把时间记得那么清楚?”
“我同学和我本科一个寝室,我知道她十点就得睡觉,打电话过去之前,我特地看了眼时间,见没到十点,才放心打过去。所以我对时间有印象。”
“继续。”
“我同学很生气,让我把电话给邹卫勤,她要和邹卫勤说话,我就把电话给了邹卫勤。”
“这通电话,他们说了多久?”
“说了挺久的,因为我担心耽误同学的休息,中间催了邹卫勤几次,让他别说了,但他也希望我同学能劝劝我,就一直讲电话。”
“还记得挂了电话,是几点吗?”
林恬从包里拿出三四年前的安卓手机,在最近通话页面来来回回地滑动片刻,点进一条通话详情,手机递给宁稚:“就是这通电话。”
宁稚一喜,立刻用手机翻拍。
她看着上头显示的通话时间:“通话时间是案发当晚9点6分到10点2分。而10点到10点20分,是章育成的死亡时间,也是你翻供作证邹卫勤离开的时间。但这通电话,仅能证明你跟同学在此时间段通过电话,并不能证明当晚跟她通话的人是邹卫勤。除非这位同学愿意出庭作证。”
林恬为难道:“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她不知道还记不记得。”
宁稚把手机还给她,说:“明天我会跟这位同学联系,具体等我和她见面了才知道。”
林恬把对方地址发给宁稚。
翌日,宁稚从广东赶回香州,见到了林恬的这位同学。
如林恬所料,对方已经完全忘记了那天晚上和邹卫勤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