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去看首映了?”

在去取自行车的路上,季伏白再次试探性地问林颂之。

放学后,校道上人群熙攘,四周嘈杂无比,多的是想要早一步冲出校门,搭上公交车的学生。

“唔,我仔细想了想,还是去吧。”林颂之道,“反正你也买好票了。”

“你怎么知道?”季伏白有些错愕地问。

林颂之心想,总不能告诉季伏白,前世就是和他一起去看的这部电影,也是季伏白提前买好了票。

先前对这部电影有多期待,看了之后就有多失落。这部电影并不卖座,评论两极分化也很严重。其中大起大落的反差让林颂之心有余悸,所以他才会对这部电影有比较强烈的印象,算是比较难得的回忆。

林颂之本想拒绝季伏白的邀约,但经过深思熟虑后,他还是选择应约。

原因很简单——到目前为止,林颂之还没有做出与前世不一样的选择,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因为他不知道如果自己率性而为,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他并不缺少改变的勇气,但他担心种种意外的因素会导致他的生活脱轨,超出他的控制。

在不确定命运会驶向哪个方向的时候,还是应该把缰绳牢牢拽在手里,否则它可能会坠入万丈深渊。

林颂之已经在前世体会过自己的生活被彻底摧毁的感觉,经历那段低潮期就像捡起镜子的碎片,只会让徒劳的手伤痕累累。林颂之不想重蹈覆辙。然而,他现在能做的事极为有限,只能暂时躲进自己的人设里观察情况。

“不过,”林颂之话锋一转,杀得季伏白措手不及,“要不要叫上明星?”

林颂之指的是宋明星,他和季伏白的初中兼高中同学,他们高一分在了同一个班。

“怎么突然想起找他了?”

林颂之一本正经地说:“就我们两个,有点寂寞,人多才热闹。而且,好像很久没和他见面了。”

“他骨折住院期间,你也有去探望他吧?”季伏白皱了皱眉,提醒林颂之。

“啊……对,探病都是多少天之前的事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林颂之从容地说。

就算重新回到多年以前,就算这段记忆比较模糊,他林颂之还是能灵活敏锐地随机应变,至少在一些小事情上可以这样。毕竟,林颂之发现,每时每刻保持谨慎真的很累。他不是全人,无法做得面面俱到,或是瞒得天衣无缝。

林颂之顿了顿,又说:“他前天还打电话和我说,脚伤已经好了,想出去玩呢。”

季伏白又道:“宋明星不一定有空,他可能要上竞赛班。”

林颂之想起来,比起自己,季伏白对宋明星的了解更深入。而且,林颂之也隐约记得,宋明星的奥数很厉害,拿奖拿到手软,高三的时候还保送了。总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心,耽误人家的大好前程,因为不管学什么,都要沉下心来。

林颂之撇撇嘴,说:“那好吧,就咱俩去。”

“怎么,一起看电影的是我,你很不满意?”季伏白挑了挑眉。

“为什么这样说?我非常满意。”林颂之知道季伏白只是开玩笑,而不是闹情绪,一个男生没那么小气。

“行了,走吧。”季伏白拍了拍林颂之的肩膀,两人不约而同地快步朝自行车棚走去。

此时正值傍晚,黄昏捎来油画般的晚霞,涂抹在澄澈明净的天空,行云绵密,裹挟着消熔的乌金。暖色的光泼洒在他们蓝白相间的校服上,连头发也沾染了一抹落日的余晖。他们的影子歪歪斜斜,轮廓瘦削而细长。

林颂之花了一分钟眯着眼欣赏落霞。这样的画面,如同加了一层怀旧滤镜,很不真实,但又是那么触手可及。

“颂之,怎么了?”季伏白已经把他的自行车推了出来,正在等林颂之。

“来了。”林颂之转过身去,朝季伏白走去。

骑车回家的路上,林颂之忍不住想,如果是以前的自己,和季伏白去看电影,应该会开心个好几天吧?可是现在,林颂之已经感受不到那种如同踩在柔软的云端那样雀跃轻快的感觉了,但他的心底也产生不了厌恶或憎恨。

林颂之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古怪的容器,体积不小,里面却空空如也,所有原本放置在里面的情绪都不翼而飞。

后来,林颂之还是和季伏白去看了电影。

他本想趁着电影院昏暗的环境好好睡一觉,但季伏白买的票居然是 D 的。

于是林颂之不得不在强烈的震动中握紧椅子的扶手,同时努力避开怼着他脸洒的水雾,睡觉的计划自然泡汤了。

看完电影,林颂之和季伏白去外面吃了个饭,就回家去了——回季伏白的家,因为他家有最新款游戏机。

虽然林颂之是重生人士,但他也想回味一下这个时候的游戏,顺便打发百无聊赖的周末时间,因为作业他已经做完了大半,而且最近都没有什么考试,不需要复习。

“颂之,晚上想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