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瞪大双眼,在昏迷的男人身上扫来扫去,想看他到底是不是在装死。

男人面色苍白,脸颊带血,上面的血痕已经干硬了。

一身破破烂烂的青白色衣衫,胸腹处还湮了大量血迹。

两个膝盖部位的布料被磨得破损起毛,脏污不堪,似是爬了很久才爬到这里。

看着像个死人了。长乐皱起眉。

清霜把手伸到男人鼻下探了一下:“宫主,他还有气呢!”

是的,男人的胸口还有细微的起伏,并未完全断了呼吸。

长乐扯了扯男人的衣领口,欲拉开看他到底受了什么严重的伤。

一直呆着不做声的清玄在旁提醒:“宫主,小心有诈。”

也对,魔女长乐的仇家可以从长乐宫排到天边,能把整个武林绕好几圈。说不定这个男人就是仇家派来的,有什么意图也难说。

但长乐深受现代教育熏陶,社会主义价值观背得滚瓜烂熟。

她平时见到老婆婆过马路都要扶一把的,怎么可以做出见死不救的事?

长乐内心纠结。长乐宫建在高高的九阴山上,四周人烟稀落,若不救一下这个男人,他可能真的要嗝屁了。万一他是个好人呢!

人类与生俱来的善良还是占了上风。

长乐思考了一小会儿,仍然轻轻拉开了男人的衣衫。血肉模糊的一片,吓了她一跳!

救命!这个男人受了那么重的伤,是怎么爬到这里的?失血量那么大,不知道还有没有救了。千万别死在这里啊!

“清玄,你把他抬进去吧。我看他流血过多,全身无力,对我们并无威胁。抬进去看看他哪里受伤了,就给他治一治,始终也是一条人命。”

清玄自小被培育成魔女忠诚的下属,负责保护魔女的安全,基本的医术也是有的,还颇为精湛。

可清玄疑惑得很,他跟随宫主那么多年,宫主只会打人杀人,什么时候救过人?

但他懂事以来只受到一种教育:宫主的话,都是对的;如果觉得宫主不对,肯定是你错了。

所以他马上弯腰,把男人扛起来,抬进去了。

清霜看着长乐,眼里都是小星星:她的宫主,果然是最友善的,最好的。以前的宫主,是被小人蒙蔽了。她发誓一生一世追随宫主,伺候宫主。

长乐冷不丁对上了清霜孺慕的眼神,打了个冷颤,只得呵呵笑了一声。

这个傻丫头,被魔女当牛马使唤来使唤去,惹魔女生气了还会挨打,什么苦活累活都要干,竟还能对她的宫主保持赤子之心,满腔热诚,真是没救了。

长乐摇了摇头,换作是她的话,早就拜拜了您嘞。

打工而已,给哪个老板打工不都一样吗?

“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