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挑的啊?那我可得好好看看了。”

看着一脸骄傲,等着被夸的王洛澜,徐谨言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我已经是大人了,不能再摸我的头了!”

没想到,王洛澜马上后退一步,伸出手护住自己的脑袋。

“哈哈哈哈,好好好,洛澜大帅哥是大人了,以后不摸了。”

徐谨言哈哈大笑。

然后才看向刚才被塞到自己手里的塑料盒子。

盒子的盖子是蓝色的,上面用金色的英写着her100。

打开带着磁吸的侧面,是白色的侧板,用鎏金写着英雄金笔,

掀开盖板,入眼的就是一支湖蓝色的钢笔,静静地卧在黄色的海绵上面。(后面附个图)

抽出钢笔拿在手里,第一手的触感,就和方想平时用的329有着不一样的感觉。

别的不说,光是笔帽和笔杆的结合处,就几乎没有割手的感觉。

然后是拔出笔帽的时候,是渐进式的,而不是之前那种段落式的。

再看笔尖。。。

呃,这个不懂,看不了。

“怎么样,喜欢吗?”

王洛溪歪着小脑袋,笑着问道。

“非常喜欢,怎么想起来买笔送给我了?

还买的金笔。”

徐谨言抬起头,看到面前的王洛溪按着王洛澜,将弟弟死死地压在身后。

想起那句,欺负弟弟要趁早。

顿时就乐了。

“你不是作家嘛,好的作家,自然要有一支好的笔啊。

既然你喜欢,那以后你写的小说,可要用这支笔写哦!”

王洛溪看徐谨言喜欢,顿时就开心不已。

好像忘记了这支笔,是自己的弟弟帮忙选的。

而此时的王洛澜,被王洛溪按在身后,好像被捂住了嘴一样,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好啦好啦,你俩别闹啦。

饿不饿,准备做饭啦!”

王妈妈看着闹腾的姐弟俩,似乎也有些无奈。

看样子,这种事情在家里也是频繁的发生。

“小徐你把衣服换回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