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大先生(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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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得不提一句,天府机场实在太远了。
到酒店放下行李,我们就直奔川大博物馆。
我很轻松就在展区找到了青铜簋,上面的“坤”字铭非常显眼。
下面介绍并没有写是我外太公捐赠,只是写了民间搜集得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外太公要把王家的青铜容器捐出去,却把吕家容器留下来。
这个问题暂时搁置,以目前掌握的线索,我是无法推测出来的。
池瑶拍照后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只有暗组才有办法把青铜簋弄出来,我既没办法也没能力。
退一步说,就算我可以,我也不敢,就算不判死刑,牢底都会坐穿。
我们俩在蓉城休息一晚,第二天也就是3月11日租车前往诗城。
如果我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我肯定会带池瑶去见父母。
可我没有,所以,池瑶就在我家后面的那条小吃街等我。
如果不是池瑶,我都不知道那条街叫火炮街。
火炮街就是诗城著名的小吃街。
我在那条街上走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留意过街道的名字。
我就是这种绝大部分时间都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哪怕是我身处的真实世界,我都需要透过池瑶才能看见。
我其实不愿意详细写下我回家发生的事情。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我与父母的积怨是不可能化解的。
总之,我父亲将头骨交给了我,我母亲也将外婆留下的紫檀木盒给了我。
我把里面的首饰拿出来给了她,这些东西我不要。
可我母亲也不要,让我自己处理,因为那是我外婆给我的,不是给她的。
我知道她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
我妈和我爸一样,对我再不好,对其他亲人都很好,也很听父母的话。
我拿着东西就走,刚要出门,却看到了我儿子回来了。
你们没看错,我写的就是我儿子,我的确有个儿子,今年已经读初中了。
我儿子小名叫糖果,我一直叫他果果。
首先我得说明,不是我把我儿子扔给我父母不管的。
果果是我亲手抚养到小学二年级,又被我父母偷偷带回诗城的。
当时我在剧组工作,他们俩哄骗孩子说回去不用上学,然后带着孩子坐火车离开。
因为孩子户口本不在他们手里,他们坐不了飞机,只能坐绿皮火车。
我得知这件事直接报警,你们猜猜他们是怎么给警察说的?
他们告诉警察,我虐待孩子,所以才带走。
两人在火车上又哭又闹,警察也没办法,最终让他们走了。
这绝对不是我杜撰虚构的,没有半个字是假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和我父母就几乎不联系了,但我儿子的抚养费依旧由我承担。
其实我对孩子的态度是不喜欢也不讨厌。
我当年能那么有耐心一个人把我儿子带大,主要原因是责任。
既然是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那我就有责任抚养他,照顾他,爱护他。
我更担心的是,他会成为和我一样的怪物。
好在是他没有,他很正常,但在学习方面糟糕透顶。
现在学习怎样,我不清楚,我也不想关心。
总之当年我甚至都觉得我儿子笨得让我害怕。
我儿子那时候逻辑思维极差,而且很没有耐心,完全不像我。
所以,那时候我有时候会想,我宁愿他变成和我一样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