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眼看着一群人朝他走来。他们的神色凶狠,仿佛脸上刻着“我不好惹”四个字。

李锋不由得紧张起来,身体条件反射般地进入了戒备状态,肌肉微微绷紧,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任何突发状况。

之前锻炼出的本能让他下意识地放松了主要关节的肌肉,方便在必要时迅速行动。

这些人衣着随意,看起来像街头的混混,每个人的眼神都带着不善的意味。

为首的男人尤其显眼,他目光阴翳,嘴角露出一抹令人生厌的邪笑。

令人意外的是,这伙人经过时并没有理会他,

甚至连一丝多余的目光都没有投向他,仿佛他不过是空气中的一缕烟尘。

他们径直走了过去,然后消失在李锋来时的路口。

就在这时,李锋隐隐约约听到为首的男人自语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就算躲到这里,我一样能找到你。”

李锋望着那群消失在街角的混混,心中泛起一丝冷笑。

“又是一个可怜人招惹上了这些社会渣滓。”他心里暗道。

这样的场景,他早已见怪不怪。自小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他,对这些人太过熟悉,

他们如同街头巷尾的恶犬,见到弱者就扑上来撕咬,只为榨取最后一丝残余的价值,

并且往往这些恶犬的背后,都有着自己的“主人”。

回忆的洪流席卷而来,李锋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和姐姐的那段艰难岁月。

小时候,他和姐姐被迫离开了他们唯一的庇护所——孤儿院。

那时,姐姐刚刚成年,根据孤儿院的规定,成年意味着要离开。

而年仅十几岁的李锋,虽然可以继续留在孤儿院,但他明白,自己无法离开姐姐,也不愿与她分开。

于是,他毅然选择放弃那一日三餐都能勉强填饱肚子的安稳生活,

跟着姐姐一起流落街头,开始了一段充满困苦但是还算自由的求生之路。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们几乎无处安身。

街道、工地、角落,都是他们辗转栖息的地方,只有那里不会被人在半夜用棍棒赶走。

并且由于联邦可笑的儿童保护政策规定,任何地方都不允许雇佣童工,

却不想着解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童工出现这个问题。

导致自己只能在黑工厂里给人拼装玩具,得到的薪水却只有成人的一半,

而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不仅是饥饿和寒冷,而是那些像鬼魅一样时常出现在他们生活中的混混们。

这些人总是盯着弱者,尤其是像李锋和他姐姐这样没有靠山、毫无反抗之力的孩子。

他们三天两头地出现,明里暗里索要好处,要钱、要物,甚至通过暴力来逼迫他们交出仅有的财产,

李锋那时还是个瘦弱的少年,面对这些凶神恶煞,他无力反抗,

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和姐姐辛苦积攒的一点钱财被拿走,

没办法为了换取一时的平安,他们只能像大多数人一样被迫屈服。

姐姐虽然比李锋大,但也不过是个刚刚成年的女孩。

她为了保护弟弟,不断咬牙忍耐,却终究无法避免那些混混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