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的时光转眼即逝,林颂之很庆幸,他度过了平静的校园生活。

前世他遭逢无妄之灾,因子虚乌有的操行问题被取消了保研资格,一度连顺利毕业这件事都变得岌岌可危。朋友的疏离、同学的杯葛和父母的责骂,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

当时的他表现得不以为然,在人前强撑着扮作云淡风轻,实则每天都辗转难眠。

但这一世,虽然也经历了波折和陡转,但至少没有碰到什么糟糕的意外。

毕业典礼举办那天,林颂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自在。

拍完系里的大合照以后,他一个人在校园里闲逛,打量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但在毕业季,偌大的校园里没有一处是不热闹的。人声与欢笑的喧嚣,赋予这里蓬勃盎然的生机。无论是校园中心的湖,还是图馆大门前的长楼梯,都成了毕业生的打卡地点。

或许是没了考试或实习的重担,漫无目的地逛校园也未尝不是一种令人感到闲适的消遣。

林颂之沿着校园中轴线的校道,走到附近的大草坪。

草坪上有几座宏伟精致的雕塑,中间有一个硕大的校徽,围绕着它的是漆成金色的校训。

林颂之眯了眯眼,看见绿茵草坪上挤满了拍照留念的毕业生,他们穿着不同颜色领子的学士服,三五结伴,不停地找角度拍照。

按理说,宋明星应该也在这里,他约好在这里拍合照。

但目之所及处,是一大片乌泱泱的脑袋,大家又都穿着学士服,整整齐齐,像复制粘贴出来的。盛夏的日光凶猛,大块大块地倾泻下来,连空气都要融化似的,他的视线被模糊了。林颂之深呼吸了一口气,仿佛闻到了有什么东西被太阳烤焦的味道,让他不敢多想。

在这样的天气穿学士服也太遭罪了。林颂之浑身汗津津的,几绺被濡湿的头发黏黏地搭在额头前,背后也出了一身汗,似乎把学士服下面的那件白色衬衣都弄湿了。

他现在只想速战速决,然后回寝室换衣服、吹空调,有条件的话,再吃个麦旋风。

“之之,终于找到你了!”

有人从林颂之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过头去,看到了脸色涨红的宋明星。

宋明星本身就白白净净的,脸颊上还能看到若隐若现的红血丝,现在猛烈毒辣的大太阳一晒,身上又套着一件厚重宽大的黑色学士服,肯定热得如同身处蒸笼一般,林颂之感同身受。

“你是不是没看手机?我发了好多消息给你。”宋明星唠唠叨叨的,示意林颂之跟他走。

林颂之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没有新消息提示,他看了看,发现是手机信号太薄弱。

草坪上的毕业生这么多,信号不好甚至完全消失也不足为奇。

林颂之跟在宋明星身后,在人群里穿梭,来到了一个简陋的拍照准备点,像是好不容易才开辟出来的——地上铺着一张薄薄的格纹毯子,上面零零散散地放着相机、手机、充电宝,还有几件用来替换的备用衣服、两顶缀着流苏的学士帽,连便携式小风扇都有。

“装备很齐全啊。”林颂之真诚地感叹了一句。

“那可不,毕业照一生只有一次,当然要搞好装备,布置一切,拍得漂漂亮亮。”宋明星挺直了腰板,又说,“不过,还是要感谢伏白,是他提供的器材……”

林颂之愣了愣,说:“伏白在哪?”

“你怎么这么问?”宋明星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们不还一起拍你们专业的毕业照吗?”

“唔,当时拍完合照,大家都散开,就没再见到他了,我是一个人过来的。”

林颂之自觉地省略了他在校园里闲逛这件事,不然宋明星肯定会逮住机会嘲笑他的傻气。

宋明星道:“伏白他就在前面,帮我们系的那几个女生拍照呢,在那边,看到没?”

林颂之伸出手揩了把额头上的汗,向宋明星指示的方向望过去,在目光撞见其中一个女生时,不由得愣在了原地,垂在学士袍下的手下意识地紧握成拳,指甲按压着皮肉,却不觉痛。

他差点忘了,李心妍是他们的大学同学,和宋明星一个专业。

在前世,李心妍和季伏白是因为参加同一个大学生创业大赛认识的,虽然一个在数院,一个在金融,但他们很快熟悉起来,关系也越来越好。一来二去,李心妍渐渐喜欢上了季伏白。

在分手之前,林颂之完全被蒙在鼓里,并不知道李心妍的存在。

直到季伏白和她订婚,铺排了一场不逊色于正式婚礼的规格的订婚宴,他才从季伏白身上探听到关于这个女生的事情,包括他们是如何相知相识,又是如何出走半生,归来仍然相恋。

郎才女貌、金玉良缘,好一对璧人——这是当时林颂之听到最多的别人对他们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