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也急不来,还是要从长计议。

林颂之把按摩椅关掉,转身回了卧室,在床上躺平,却怎么也睡不着,只好从床头抽出一本小说来,慢慢地读着,用来打发时间,直到天微微亮时,他才再次入睡。

很久没试过这么混乱的作息了,但保证了充足的睡眠以后,他确实脑袋清醒了不少,直到参加周日的寝室聚会时,林颂之还神采奕奕的,刚好顶住了到酒吧“续摊”的压力。

刚开始,陈程程在季伏白的建议下,精心挑选了一家韩式餐厅,说要一边喝啤酒,一边吃烤肉。林颂之并不抗拒,甚至表示了十足的期待,因为他不挑,不管什么菜系,他都可以接受。

但等林颂之收拾好自己——指在出门前两个小时就换好衣服、梳好发型,还喷上一点香水,来到预先订了位置的餐厅时,却被陈程程告知,季伏白今晚不会来了。

林颂之表面上流露出遗憾的神色,内心却暗暗松了一口气。

不来也好,刚好遂了他的心意。林颂之有预感,这会是一个美好的夜晚。而这个幻想在微醺状态下的陈程程嚷嚷着要去酒吧蹦迪的时候碎灭了。

林颂之有点担心地望向沈越:“这样好吗?”

他和沈越都心知肚明,陈程程的酒量就像他能接受的辣度一样,脆弱得不堪一击。

林颂之看着沈越小麦色的脸,却无法从面色分辨他是否也和陈程程一样,已经喝醉了。

沈越瞥了眼在胡吃海塞的陈程程,说:“程程期待很久了,今天伏白又没来,还是按他说的安排走吧。不过,颂之,如果你不想去的话,可以不去的,我陪着他就行。”

林颂之有些局促地笑了笑,仍说:“我当然要去,难道我们聚一起。”

沈越的唇角勾了勾,虽然不太明显,但林颂之还是能分辨出这是他开心的信号。

沈越此人,心思细腻,却喜怒不形于色,是天造之才,有其大用。

虽然本科毕业后,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没和他们碰面了,但林颂之却在今晚找到了几分熟悉的感觉。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但真正纯粹的友谊会历久弥坚,不畏岁月的摧折。

离开餐厅后,他们打了个的,去了S市近年兴旺起来的酒吧街。

“之之,你有什么好推荐?”陈程程面色泛红,脚步有些踉跄,但头脑仍然清醒,用惯常的语调对林颂之说,“这里是你的地盘,你应该比我们更熟悉才对。”

林颂之耸了耸肩,说:“我也不太清楚,我平时不怎么喝酒。”

陈程程瞪大了眼睛:“啊?难道你平时没有和朋友、同事出来喝酒什么的吗?”

林颂之短暂地回忆了一下,讪讪地说:“好像……还真没有。偶尔有几次吧,但都是他们带我去的,那些酒吧具体在哪里,和叫什么名字,我还真不太清楚。”

陈程程做出痛心疾首的表情,说:“你留学了一年,还没学到精髓——酒吧化啊。”

林颂之被他整笑了,说:“程程,你喝糊涂了都。”

沈越默默地向林颂之投来一个“哥们我懂你”的眼神,还要不时伸手去扶陈程程。虽然他还没有走路走得东倒西歪,或者耍酒疯,但林颂之相信,那只是时间问题。

最后的解决方式是,林颂之在手机上用p搜了一下本地酒吧推荐,选了一个离他们实际距离最短的。

因为是周六,时间也不早了,这间酒吧快要挤满了人。

林颂之看着昏暗的环境,震耳的音乐和密集的人群,不禁再次皱紧眉头。

按照他曾经的经历,每次来酒吧都准没什么好事——这是林颂之不太喜欢和别人下酒吧的原因之一。但看见陈程程双眸亮了亮,像干瘪的气球,被重新充了气,他也不好明目张胆地打退堂鼓。更何况,要疗愈曾经的阴影,最好的方法是直面它、克服它。

他们找到座位坐下,是靠墙的一个角落,好处是附近相对人少,不会有人打扰到他们,适合喝酒的同时,谈天说地。

沈越寡言少语,而与之相反,陈程程口若悬河。

而林颂之本来话也不多,但在酒的怂恿和陈程程的影响下,也慢慢健谈起来。

酒过二巡,林颂之觉得面上发烫,全身暖洋洋的,酒吧里的空调都不够冷。

他正在回答陈程程抛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可能仗着他们关系匪浅,陈程程开门见山、单刀直入,问出了许多自己内心积压已久的困惑——话是这么说,林颂之可一点都不相信陈程程这个嘴碎的急性子会把疑惑藏在心里,忍住不和别人讲。

林颂之正举起杯啜饮着面前的鸡尾酒,就听陈程程道:“不过我还真想不明白,之之你怎么不留在A市工作啊,不管是资源还是待遇,A市这边的企业都不错,而且大有可为。”

沈越皱了皱眉,似乎意识到这个话题比较敏感,便帮腔道:“银行不都差不多,哪有什么城市之分?S市近年的发展也很好,直逼一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