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程程是吧?”季伏白朝他点了点头,“你好,我叫季伏白,是颂之的朋友。”

林颂之:“……哪有人和新同学这么介绍自己的。”

陈程程却笑了笑,说:“冰山酷哥啊。”

林颂之的头顶缓缓浮现个巨大的问号,他觉得陈程程应该去挂个眼科。

为了避免气氛尴尬下去,林颂之适时转移话题:“程程,你只带了这么少行李?”

“唔,学校旁边不是有卖床上用品的店吗?我就想着来到再买。我有个亲戚在A市有套房子,他出国了,我可能很快就会搬去他那里住,就没带多少东西过来。”陈程程回答道。

林颂之笑道:“原来是这样。怎么还没开学,我们一寝室三个人就被抛弃了?”

陈程程连忙说:“不是的,其实我也在考虑要不要继续住寝室,这里条件比我想象中的要好上不少……我打算等军训结束之后再看看——军训期间肯定要住宿舍嘛。”

最后一名室友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姗姗来迟。

“请问A015宿舍是这里吗?”声音低沉,有点沙哑,但好听。

林颂之抬眸望去,那人个子很高,看上去挺壮实,皮肤偏黑。他的脸部轮廓硬朗,五官深邃,加上他的身高,给人一种很强烈的压迫感。

林颂之开口道:“同学,体育生宿舍在隔壁栋。”

高个子愣了愣,说:“我也是金融系的,今年大一。我叫沈越。”

林颂之窘迫起来,他以貌取人、先入为主,说话不过脑子。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回事。

兴许是人太多了,他有些晕乎乎的。也可能是他陷入了宿命的陷阱中,慌张而忐忑。

一句“抱歉”还没酝酿出来,林颂之便听见陈程程道:“哈哈,沈同学,你看上去身材好好,怪不得颂之会把他当成体育生。”

陈程程、沈越,在上一辈子,林颂之对他们并不熟悉,他们不是舍友,更不是朋友,只是普通同学。到毕业的时候,林颂之都没有和他们说过三句以上的话。

难道重生之后,以后出现在他身边的人,就像洗扑克牌一样,彻底调乱了?

林颂之不得而知。

“他叫林颂之,那边的叫季伏白,我叫陈程程,都是金融系大一的。”陈程程比了个手势,用拇指分别指了指林颂之和季伏白,十分热络地开始介绍才认识了半小时不到的舍友。

十分自来熟。这是林颂之对陈程程的第一印象。

至于沈越,虽然话不多,但看上去也不是那种心思很深的人。

以后应该能和他们好好相处吧。

林颂之忙活了老半天,总算把他的位置里里外外清理干净,把行李取出来,正式入住了。

季伏白比他要快一些,在林颂之一本一本地把执意从家里带来的放在架子上的时候,已经收拾好他那边的东西了。他低头看了看表,提醒他:“颂之,已经十一点半了。”

林颂之记得,今天还在入学资料里看到过,A大的食堂都是统一11点开门的。

加上今天是不少学院的同学的注册日,应该会有很多新生一股脑地涌去食堂。林颂之想象了一下那个场面,就有点不寒而栗。他转身对季伏白说:“要不我们出去吃点?”

正窝在椅子上玩手机的陈程程听到了,立刻说:“你们要出去吃嘛?带上我带上我。”

季伏白皱了皱眉,道:“你在寝室玩了一上午手机了,怎么不早点去食堂?”

“啊?”陈程程也没想到季伏白说话这么锋芒毕露,不知所措地挠了挠头,“因为我不想一个人吃饭啊,就打算等等你们呗。以前高中的时候,我们都是好几个男生一起去饭堂吃饭的。”

林颂之诧异地看了眼季伏白:“伏白,你吃枪药了?今天火气这么大。有什么不开心的,冲我来,别拿程程出气啊。”

季伏白伸手按了按眉心,说:“抱歉,我只是有点累了,说话没有过脑。”

陈程程道:“没事没事,我理解的。舟车劳顿来到这里肯定会累,我也累得要死。我可是飞机、动车连轴转啊。你们呢,是怎么过来的?”

林颂之回答道:“我和伏白都是坐高铁从S市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