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江畔向来很美。

春江水暖鸭先知。正是盛夏,江潮带来丝丝凉意。

不过,胭脂迈步的时候还是一步三回头。

目光中很是不舍。

哪怕易容的胶泥粘在脸上,仍挡不住胭脂前凸后翘的身材。

如果可以,她更想将心中的火热留给许宁。

而不是江对岸二十万的遥遥目光。

“公主,你终于要回家了。”赵太师双目通红。

胭脂最后试着甩开赵太师紧攥着的手,无奈放弃道:

“我……真跟你过了江,少爷会不会怪我?”

她宁愿当个许家的丫鬟,每天就帮着少爷数银子。

尤其现在少爷的本事越来越大,赚的银子多到她都觉得不可思议。

多少次,看到少爷躺在榻上,翘着二郎腿练字。心情好了就写的好看,要是不好了,就歪歪扭扭。

胭脂都在心里羞涩道:少爷,人家就是你的人了。

可惜少爷好像总有练不完的字,赚不完的银子。

最多拿着赵研儿的诗词把头一歪,叹道:“写的真烂。”

真的把最重要的东西都给了许宁后,胭脂一直觉得如梦似幻。

少爷这么有头脑又这么有才华,将来的正妻想必会是一等一的宁都美人吧?

不像她

胭脂对小时候的一些记忆还是有印象的。

火烧,屋砸,马踏,水淹。一场离乱,她成了整个家里唯一活着的幸运儿。

只因她的母亲是南国长公主。

甚至胭脂习武都只敢偷偷一个人,小心再小心。

怕有人看出端倪,连累少爷。

赵太师脸色凝重,嘱咐道:

“公主不用多想。你带着长公主的玉佩,你的可汗爷爷不会认不出来的。”

胭脂轻轻摩挲着贴身的玉佩,分不清人和玉佩哪个更凝脂温润。

她总觉得少爷有事情瞒着她。

可她又何尝不是瞒着少爷?以为可以当少爷的丫鬟一辈子,可有些事真到了眼前又不得不离开。

胭脂捋过发丝,强自镇定地对着对岸招手。

至少,在过江前,她必须无视身边这帮铁甲森寒的骑兵!

很大一帮。

手掌二十万铁骑的庆王,亲自押着胭脂回南蛮!

不得不说,有赵太师跟着,胭脂心里也慌。

毕竟。

这些马蹄一踏出人命的铁皮疙瘩,她小时候还没习武见了,都要绕着走的。

她怕。哪怕庆王矢口否认母亲长公主当年谋反与他无关。

胭脂是不信的。

“赵太师,你跟庆王说就送到这吧。我

自己过江找太姥爷。”胭脂开口。

赵太师眼中满是心疼。

就差一刀,这当年弱不禁风的女孩差点命丧黄泉。

就差一刀,长公主含冤而死,差点被株连到所有亲人都坠入地狱。

赵太师深吸口气,轻声道:

“老臣虽是西楚人,却从不后悔在南国当太师!更不后悔遇见长公主这盏明灯。公主日后若有吩咐,老臣这把骨头尽管拿去。”

“赵太师说笑了。庆王不是傻子,这四周还戒备森严……”胭脂一脸平静。

牙帐里响起个喑哑声音,道:

“我一天是你姥爷,一辈子是你姥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