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的脑子轰隆一声。

昨天杀迷糊,也烧迷糊,竟然把凝香当成了端睿。

糟糕!要不要负责?

把她带回京城,满朝武瞧见不坏菜了?

可不带回去,总不能再让她流落烟花之地吧?

正在纠结,凝香醒了,水灵灵的大眼忽闪两下。

姑娘微微一笑,脸上绽开一朵好看的牡丹。

“苍天,你终于退烧了,吓死人家了!”

“昨晚咱俩?”林峰惊讶地问。

眼前的凝香仍旧俊美,浑身跟雪团似得,四肢的比例绝佳。

特别是一双腿,白得好像玉雕。

“放心,我不会让你为难的。”凝香说。

“那你?”

隐隐约约,林峰看到地上有一抹猩红。

凝香的身上也粘了几滴血迹。

那是她做过姑娘的见证。

“你没事就好,穿衣服,咱们找东西吃。”

凝香却满不在乎,首先将衣服穿起。

林峰也将衣服穿好,心里十分难受。

不知道该说啥,好像说啥都显得苍白无力。

他只能问:“你想吃啥?”

“一天一宿没吃东西,好饿,我想吃肉!”

林峰点点头:“好!”

他立刻转身走进旁边的密林。

刚刚下过一场雨,密

林里非常潮湿。

不多会儿,他拎着一只死兔子回来,还有几只田鸡。

田鸡就是青蛙,南方人喜欢吃这个。

四周没有干草,还好他找到一个山洞。

洞里有不少干枯的树枝跟树叶。

利用火折子点着篝火,然后将兔子跟田鸡剥皮,放在火堆上烧烤。

林峰不好意思说话,瞧着凝香,心里动荡不安,脸红脖子粗。

他想安慰她,可又不晓得怎么开口。

好不容易,田鸡跟兔肉烤熟,凝香接过来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