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章 常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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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扯着胡子笑道:“秦世侄孙,老夫早知你对医道一知半解,青黛已对我说了,补习这么久你连一部和剂局方都还没掌握,哈哈,恐怕不是我辈杏林中人呐!倒是去做锦衣卫嘛,毕竟天子亲军,堂堂正正的出身,也可告慰令祖在天之灵了。”
饶是秦林脸皮厚比城墙,此时也忍不住老脸发红——青黛来补习的时候,这家伙的心思都没放本上,成天想尽办法调戏人家孙女了,被李时珍一语道破,还真不好意思啊。
中医学习最重经验积累,没得十年二十年的苦功夫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成就,所以老中医总是比新手吃香。
秦林只学了个把月,李时珍当然不指望他有什么了不起的成就,相比行医,锦衣卫的前途还要好得多。
“秦世侄孙,你在锦衣卫奉职,可要牢记忠孝仁义,以黄连祖为前车之鉴,万万不要仗势欺人……”李时珍又摆出太世叔的架子,长篇大论的进行思想教育,足足说了一柱香的时间,才意犹未尽的道:“当然,你天性善良、勇于承当,老夫是信得过的。”
秦林;俺滴神呐,既然信得过,您老人家还巴拉巴拉这么大一段?
想了想,秦林试探道:“世侄孙既然不在医馆学习了,继续住在医馆里面似乎有些不大方便……”
李建方听了,立刻面露喜色;庞宪微有挽留之意,想到秦林不再是医馆弟子了,倒也没有理由让他留下来。
“胡说!”李时珍把胡子吹得老高,眼睛一瞪:“就算不是我医馆的弟子了,可你爷爷是老夫知交好友,你这辈子都得叫老夫一声太世叔,令祖既然过世,老夫就得替他管教、照顾你,老夫要叫世侄孙住在家里,谁管得着?”
李建方急得直跺脚,心说好不容易这小兔崽子自己说要走,父亲大人你就顺势答应了呗,偏要留他下来,将来要是青黛……
但是,李时珍目光有意无意的往这三儿子脸上扫来,李建方心下一凛,犹豫着要不要冒触怒父亲的风险开口让秦林搬走。
孰料秦林等李时珍话一出口,马上就坡下驴,恭恭敬敬的道:“长者美意,不敢推辞,世侄孙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好,”李时珍微笑着点点头:“你今天是头次上衙门,不要去晚了让人笑话。”
秦林告辞离开,悄悄朝李建方竖了竖中指:想把爷赶出医馆?没门!
回到宿舍换了全套锦衣卫官服,戴上无脚乌纱帽,穿上飞鱼服,腰系鸾带、挎绣春刀、挂黄杨木腰牌,足瞪白底皂靴,取铜镜照照,颇有几分英武之气,秦林小小的得意了一把。
现在爷是锦衣校尉,天子亲军了!
诸位师兄弟也起来早读了,在他们羡慕嫉妒恨交织的目光注视下,在青黛颇为欣赏的微笑中,秦大校尉雄纠纠气昂昂摆足了谱儿走出医馆,准备迎接大姑娘小媳妇隔壁二大爷对门三叔婆为主的忠诚粉丝的尖叫。
尖叫是有了,不过是南市那些小贩拉长了声音喊:“快跑啊,缇骑来啦,抄家伙闪人~~”然后,卖汤圆、粉团、抄手、烧饼的小贩们展现出极强的短跑能力,一个个抄起摊儿撒丫子开溜,速度和后世的同行们逃脱城管追捕时相差无几。
秦林如果戴了眼镜,一定哗啦啦掉地上粉碎了:什么是杯具?从高高的云端跌落万丈深渊,这就是华丽丽滴杯具啊!
“喂喂,我不是来收市容费,咳咳错了,我不是收~常~例~钱~的!”秦林拖长了声音喊道。
混乱的状态稍微得到了好转,有人开始仔细打量这位不太熟悉的新锦衣校尉。
“哎呀这不是秦小哥吗?”豆腐西施布满皱纹的脸笑得像菊花,招呼众人道:“他是医馆李神医的弟子,两次叫黄连祖那坏蛋吃了亏,是个好人呐!”
身材可与水桶比美的汤圆大婶恍然大悟:“啊,想起来了,就是他说黄坏水得了花柳病。”
满脸雀斑的烧饼姑娘也投来了火辣辣的眼神,“真厉害呀,那天在江堤上,啧啧,帅呆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定下亲事……”说着就用火钳夹起几块芝麻烧饼,柔情蜜意的走了过来。
秦林仰天长叹:果然男人苦男人累男人也需要安慰!我闪先!
然后这厮就以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抱头鼠窜,身后留下一串残影。
呀!雀斑姑娘吃这一吓,烧饼掉在了泥中,从此便在南市的小贩中口耳相传,留下一段脍炙人口的传说:三块烧饼的悲剧——雀斑姑娘与锦衣校尉不得不说的故事。
石韦的宅院和百户所衙门是前后套的格局,前边院子有个小小的演武场,两侧是厢房,正中间官厅,后面进去则是石韦一家人居住的院子。
相对于地方卫所兵的纪律松懈、军备废弛,直属中央朝廷的锦衣卫要好得多,不过点卯的时间也从原本的正卯(6点钟)延后到了辰时末(九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