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陈慕则静静听着他被当成韭菜割的经历。

俄顷,大哥将带来的包袱打开,随后便取出一叠籍递给陈慕。

待一瞧,除去四五经之外,还有一两本有关治理策论的籍。

“你小子不是说还要参加童试吗,这些……咱专门给你留着的。”

看着这厚厚一叠,陈慕不禁心头一暖,原主这大哥是真没说。

不过当下趁着

烛光,突然瞧见大哥包袱里另一物件儿,眼前不由一亮。

似乎是……铅笔,不过形状有些怪。

“大哥,你那啥东西,能给瞅瞅不?”

见陈慕所指的物件儿,陈江河皱眉细瞧几眼后,便解释起来。

“这物件儿叫墨笔,哎,在一个行脚商人手里买的,听说这是从西洋那边传过来的,稀奇是稀奇,却不适合写字。”

陈慕细瞧了一遍,是铅笔不错,只不过做工并不像前世那般细致,仅用俩木片将石墨芯包裹住,很是简易。

“不过城里女人倒是经常用这个描眉,给弟妹你吧,明日对着水面捣鼓捣鼓。”

“谢谢哥。”

柳思接过,虽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毕竟是个西洋传过来的物件儿,倒是一脸的好奇。

在这个只认纸笔墨砚的时代,铅笔这东西,也就只能给女人描描眉了,毕竟拿笔手势都不一样,不论东西好坏,终究要得到大众认可才行。

这家本就是爹娘留下来的,前些年突降暴雨其实都塌过一遍了,怪原主太懒,草草收拾的这屋子,连乞丐看了都流泪。

床本来就小,如今再住一个人进来,可想其中的艰难程度。

不过在古代倒还好,一大家子人挤在一架床上的情况也不是没有。

第二天天一亮,大哥便跟柳思带

着绳子斧子进山里去了,说要将屋子彻底修建这番,这样子一直住里边,忒埋汰了。

不过在陈慕眼里,倒是觉得这草搭屋子挺好,毕竟在他的计划里,或许要不了多久,就会在夜郎县城里边置办一间宅子。

为人杰,岂会一直久居于村宅之中?

草草吃了点东西,陈慕便再次去往夜郎城。

谁叫自个儿起点低呢?拢共就两千本钱,不得不暂时投身打工人的队伍里边。

虽说原主这家伙连童试都没考过,但好在会写几笔字,因此陈慕倒是不需到码头这些地方做苦力,找家铺誊抄些籍,至少不辛苦。

既然日后琢磨做这方面的生意,这一次陈慕自然是往全夜郎最大的铺去。

路很熟,原主经常去,至于原因很简单,这家铺子正是夜郎城当红的才女,王子墨的产业。

在原主记忆里,此人有些来头,擅长画,诗词多以情爱寄笔,就算在整个龙夏王朝中也算得上小有名气。

此人也是凭着一本名叫《朝夕》的情爱小说名声大噪,虽写的腻歪至极,但奈何老百姓就好这口。

因此他也是趁着这个机会不断开设铺,不过五年时间,整个益州的铺行业都被她垄断了。

想要真正做大做强,必须先琢磨透此人的商业模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