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缩在媳妇儿怀里,一看他手里提着两腿肉,激动地挥舞小手,

“爸爸回乃(来)了!肉肉!次肉肉!”

小丫头前段时间乳牙刚长齐,一直念叨想吃肉。

戴松听到女儿的呼喊,只觉的心尖尖都软了。

赶忙挥手回应小丫头“召唤”,同时朝南春婉眨了眨眼。

即便见识过后世小妹的妖艳,戴松也觉得自己的媳妇儿是真的好看。

一双杏眸水润透亮,眉眼温柔妩媚,哪怕没有护肤品,她的皮肤也只是略微发黄。

而且媳妇儿在当下这个时代,是属于个子很高的了。

一米六几的身高也就站在自己身边,她才会显得小家碧玉。

只是媳妇儿却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高兴,反而神情落寞。

就连看他的眼神都好像回到了三个月前刚重生的时候。

还把怀里闺女换了一边抱着,用她自己把闺女挡住。

看着南春婉的反应,戴松想起在院外撅着的郭祖生,心中已是了然。

肯定是这货跑来说自己又去镇上快活了!重生前的自己在屯里是出了名的二流子,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和狐朋狗友往镇上跑。

以至于十九岁这年,原本和他早早定了亲事的南家二妹也嫌弃他,和别人私奔。

南家脸上挂不住,外加上两家老一辈有过命的交情,最后便把幺女南春婉嫁了过来。

但那时候的戴松眼里只有南家二妹的毁约,便将所有的怨怼都发泄到南春婉身上。

除了新婚之夜,往后便再也没碰过南春婉,更是经常在镇上过夜。

哪怕她为自己生下一个聪慧水灵的丫头,戴松也权当母女俩是空气。

心情不好时更是把媳妇儿当情绪的垃圾桶,冷言热语埋汰着她。

这也导致媳妇儿愈发沉默寡言,到最后屯子里甚至在传,他戴松的媳妇儿哑巴了,他觉得脸上挂不住,更不愿意着家了。

而南春婉也从来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

大哥带着大嫂分家后,她便把持着家里,任劳任怨伺候走了二老,又养了他接近二十年。

等丫头考去首都上大学,她却再也坚持不住,给女儿留下一封千字遗,吞了瓶安眠药走了。

等看到已经走了的媳妇儿,读了她留给女儿的遗,戴松才幡然醒悟;

自己这么多年完全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不说,还不断压榨着媳妇儿。

供养丫头上学终究只是一小部分,媳妇儿在屯里辛苦农作赚的钱其实大部分都是被他给嚯嚯了。

而媳妇儿也积劳成疾,早就有了肝病,只是一直忍痛隐瞒,不舍得花钱治疗。

病痛的折磨之下,媳妇儿的身子枯瘦枯瘦的,几乎没什么重量。

而他整天不着家,平时也懒得看媳妇儿一样,自然没有发现……

此刻再看媳妇儿,穿着发白的青蓝碎花棉袄,哐哐当当罩在身上,又短又不贴身。

棉裤也是短了一截,白嫩的脚踝在东北寒秋的摧残下已经春裂。

戴松鼻子发酸,心里沉的难受。

只是家人们并不知道他心中的懊悔,听小盈盈开心的叫嚷,一个个脸上都挂上慈笑。

大哥大嫂结婚五年一直没要上孩子,盈盈是家里唯一的小娃娃,自是得全家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