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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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种族的妖也纷纷拜服,紧邻的霸主是这样一个仁慈的强者,对于一直遵循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它们来说就是极大的幸运。
“那就没什么事了,尔等回去多多准备一番,灵宝灵根越多越好,吾这里长期以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交换。”
事情差不多谈完了,方孔笑着送客道。
“对了,凡是族中开智修炼之妖全数兑换了小妖山定居的资格,族群中其余成员便可随之一起定居小妖山,世代繁衍。”
方孔好像是刚想起来似的,放出了最后一个重量级的信息,引得众位妖族亢奋了起来。
族中强者众多的族群还没什么,它们想将族群中所有能修炼的族人都给兑换小妖山定居资格恐怕很难。
但像是白狐这样的族群,族中强者稀少,大部分都是些还未开智的小家伙,心中的冲动便不可抑制了。
将整个族群搬迁到小妖山,百年后,千年后,自己的族群将会是多么强盛的一副景象?
要知道小妖山随便一颗草都能开智修炼!那深潭中不知多少鱼虾懵懵懂懂地游弋就成了太乙金仙!
这是洪荒亿万年来从来没有人开过的先河!
那些大能者即使道场可以供养更多的强者,他们也不会做。
一来可能让居于道场中的其他人超越自己,给自己树立一个强大的对手。
二来一个比自己弱不了太多的存在跟自己相距极近,任谁都有种危机感,生怕对方冷不丁偷袭自己,鸠占鹊巢!
白狐看向方孔的眼睛异彩连连,不禁生出崇拜。
这是何等的自信?这是何等的气魄?
方孔自然不知道白狐心中在想些什么,他现在心中正在打着算盘。
修道讲究个财侣法地,可实际上这个“地”才是最为重要的。
一个好的修炼环境,可以让修炼事半功倍,现在洪荒万族基本都是靠本能契合天应来修炼,法的作用其实没有那么大。
而他现在则是把后世地产商那套搬到洪荒来套用。
道场对于强者来说就是房子,而且比房子还重要,用后世的例子类比的话,可以相当于房子+工作薪资+职业晋升潜力。
好的道场灵气浓郁,起步就比普通道场高,而蕴含的特殊道韵则是能够提升修为晋升的潜力,好处多多。
对于白狐它们来说,搬到小妖山相当于从二线城市普通工作来到魔都,入住汤臣一品,找到高薪工作,将来有可能成为公司高层!
这是一步登天的好事情!
“恳请大王,吾族暂时拿不出多少灵宝灵根,可否将时间宽裕一些?”
白狐哀求道。
方孔想了想,自己又犯了常识性错误,洪荒大地宽广无比,灵宝灵根有限,各族想凑够足够多的灵物来兑换小妖山定居的资格恐怕需要不短的时间。
“那便换个时间,十年之后,诸位再来小妖山,竞拍兀立部落道场,兑换小妖山定居修炼的资格。”
“谢大王恩典!”
众妖齐声道谢。
没有多做停留,众妖皆是马不停蹄地回族地发动全族寻找灵物了。
……
等所有妖都走了,方孔不禁笑了笑。
真以为那么容易就能获得高等级道场的定居修炼资格啊?
他会让这些妖族尝尝,被后世房地产业支配的恐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