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京兆尹日判十桩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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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不是呢。”
律妃-刘海明与轩嫔-宋轩逸面面对视,面对同僚们的不信任,他们也表示没法,反正事实也就是如此。
听着喧哗的大殿,上官婉君觉得脑瓜仁疼。
“安静。”
众臣一听女帝发话,连忙当起鹌鹑起来。
“一日十桩案有何不可能,朕还不信了,它个个都是大案。”
云太傅拱手:“皇上圣明,不如让刘大人讲述一下?”
“云太傅说的有理,那刘大人便说说吧。”
律妃-刘海明拱手:“是,皇上。第一桩案子是这样的,两个摆摊的摊贩,猪贩子说是自己掉了一吊铜板,蔬菜贩子说那吊钱是自己的。”
“奥,最终结果是谁的?”
“回皇上,猪贩子的。”
“如何判定的?”
“臣让人准备一盆水,把铜板放了进去,结果上面浮现出一层猪油。”
上官婉君一听秒懂,这个案例她可是在其他小说中有看到过。
“不错,是这样的,那第二桩呢。”
“第二桩是个杀人案。”
众臣一惊:这里头还牵扯杀人案了。
“说来听听。”
“报案人说一个小孩子杀了另一个小孩,但是爹娘死活不信,可证据都指向他,孩子爹娘说小孩子那可能杀人。”
上官婉君心中暗暗有个猜测:“事实呢?”
“臣等判了小孩斩首,理由是已明事理。”
云太傅疑问道:“如何判定的?”
“臣让人准备一碗饭菜,筷子给他倒着插的,小孩把筷子顺起来再吃的饭。”
上官婉君闻言笑了:“爱卿果然适合判案,不错,那第三桩案呢。”
她倒是要看看,这里面能有多有趣。
“第三桩是因爷爷奶奶卖了亲孙女,亲爹娘想把人带走,可是赎银却要五十两,关键是青楼只花十两买的。”
御史方华道:“那这事不知刘大人如何判的?”
律妃-刘海明想了想:“臣按照我朝律法解除孩子与爷奶的祖孙关系,并借给孩子五十两银子,让她把自己赎了。”
众臣没想到是这种情况。
上官婉君更关心那孩子:“孩子多大,如今在哪里?”
“回皇上,孩子十岁,如今在刘府,臣让人交由家中管理。”
“你这处理结果倒也可行,解救一名少女,又让青楼心甘情愿放人。带回府中,让少女不再受爷奶胁迫和利用。”
“臣正是如此想的。”
“爱卿晚上下衙后把人带进宫来,朕瞧瞧。”
律妃-刘海明虽不明所以,但还是拱手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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