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赶海(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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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远回到家,洗漱完毕,就躺在炕上进入空间。
进到空间,他就看到那颗夜明珠已经发亮。
说明,他又可以穿越了。
李修远操纵识海去碰触发亮的夜明珠,一股熟悉的吸力,李修远瞬间失去知觉。
等他再次醒来,就感觉自己是躺在一块木板上,身上还盖着一条硬邦邦的薄被。
过了一会儿,李修远才知道,自己穿到了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身上,他的名字叫余乐,小名叫乐乐。
乐乐家住鲁省的一个岛上,父亲是渔民,余家祖辈都是渔民。
现在打渔归政府管,渔船归生产队统一管理。
然后计分,每月发工资,他们渔民每个月国家供应口粮。
这时候的渔船多是帆船,机器船很少。
乐乐父亲几乎每天都跟渔船打渔,每天早出晚归,很是辛苦。
母亲刚生了小妹妹,在家里坐月子。
李修远想到这,就赶紧起床。
“乐乐,饭菜在锅里热着呢,想吃自己拿,小心点。”
乐乐妈在另一个屋里交代道。
“知道了。”
李修远打开锅盖,看到里面有一个窝头,还有一条蒸海鱼。
李修远很快吃完了饭,就着锅里的水,把碗刷了,然后就出了屋门。
打量了院子一圈,院里晒满了各种鱼干,大虾,海参,海菜等。
李修远抬腿走过去,拿起墙角落放着的一个小桶和一把铲子,朝着家门外走去。
出了门,李修远脚步一顿,就朝着左边一户人家走去。
“海洋,海洋!赶海去啦!”
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跑出来,看到李修远同样喊道:“乐乐,你等我一下,我去拿铲子。”
只见小男孩边拿工具,边冲屋里喊道:“妈,我和乐乐赶海去啦!”
“那你小心点,早点回来。”
“知道了。”
海洋比乐乐大一岁,两家离得近,平时都在一块玩,一起去赶海。
在海边长大的孩子,赶海是很稀松平常的事。
他们在大海边长大,对于大海一点也不陌生。
两人做伴朝着海边走去,路上还碰到许多来赶海的人,她们大多数都不是渔村的人,她们都是有耕地,可以挣工分的附近村民。
闲着的时候,妇女们会约着,走个十几,二十里路,一起来海边赶海。
有时候,她们会在下了工,一家人一起晚上来赶海。
而像余乐乐这种住在海边的渔民,家里海鲜根本吃不完,赶海对于他们,只是一种消遣。
李修远两人来到海边,这时海水逐渐退去,露出海底和礁石,还有密密麻麻来不及随海水退去的各种海产品。
众人轻松的走到海滩上,开始捡各种海鲜,有海蛎子,海参,各种螺蛳,蛤蜊,蛏子,螃蟹等。
这时的螃蟹最肥,味道最鲜。
还有海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