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街边球探(第1/3页)
章节报错
甘国阳从没想过,自己在洛杉矶会有铁杆球迷。
作为帕罗奥图维京人的头号球星,在北加州大杀四方的他,并没有得到与之实力和表现相匹配的名声。
因为他只是一个华人,在美国体育界地位最低的种族。
他的影响范围局限于旧金山的唐人街和西帕罗奥图——哪怕在东帕,他都只是一个“打篮球比较厉害的人”。
如果甘国阳还是生活在21世纪,那么发达的互联网会把他的比赛表现传遍全球,中国的几亿网民会把他当成中国篮球腾飞的希望,姚明的继承人。
他会大红大紫,会有很多媒体采访,会有许多人讨论他的未来。
但现在,在1982年,个人电脑刚刚出现,中国刚刚改革开放,姚明刚刚出生的时候,他注定只能还是个有名小卒——比无名小卒稍微好一些。
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加州各地的报纸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自从甘国阳在四强赛的时候看到那些胡说八道的报纸后,类似的言论就没有停止过。
尤其是甘国阳率领的维京人在加州二级锦标赛总决赛上,被雷吉·米勒绝杀痛失冠军后,对甘国阳的嘲讽与质疑瞬间达到了巅峰,许多小报纸用“it's-ver”来形容甘国阳的篮球生涯。
幸好,美国的一些大学并不这么想,还是有一些大学向甘国阳伸出了橄榄枝。
外加甘国辉的老妈,他的表婶,有着不小的社会能量的“钱爷”钱慧的帮忙,他收到了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奖学金邀请。
在6月21ri之前,甘国阳将和表婶一起去la办入学手续。21号钱慧将要出庭为里根刺杀案的凶手约翰·欣克利做辩护。
所以,甘国阳除了在旧金山和帕罗奥图偶尔会遇到一些向他要签名的小孩儿外,基本上就和普通人一样。
唯一与众不同的只是他的身高。
但他不知道,此时走在他身边的女孩儿,就是他的铁杆球迷。
王抚西,一个中美混血的女孩儿。
她每天都会起的很早,把家里的早饭做好,然后把电器店的门窗打开,准备开门营业。
10岁跟着爸爸妈妈从台湾来到美国后,因为妈妈的工作很忙,而爸爸的身体不是特别好,所以她就开始学会了照顾自己,甚至照顾爸爸。
一切安排妥帖后,她才会一个人骑着车去英格尔伍德高中上学。
他们的店面位于英格尔伍德的外围地区,这里相对中心区黑人更少,也更加的安全。
不过王抚西有时候还是有些害怕,害怕在路上遇到的黑人,害怕那些弄着爆炸头扛着录音机或者拿着篮球的嘻哈一族。
这也是为什么那天她穿着一条短裤从店里跑出来的时候,他的爸爸会那么的生气让她赶快回去,这样美好的身材一旦受到不良少年的觊觎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爸爸妈妈多次想要给抚西转学,送她去更好的更安全的地区高中上学,却屡次因为绿卡问题而被推延。
不过王抚西在英格尔伍德读生活了六年,却也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意外事件。
但之所以那天她要穿成那样从店里跑出来,对着甘国阳“无理取闹”,是因为她早就在店里看到了甘国阳,而她也早就认识甘国阳了。
在来到美国后的6年中,他的身高从5尺,一下子蹿升到了6尺,速度之快连王抚西自己都感到吃惊。
她腿上那一道道的生长纹,证明了她的个子是长得多么的快。
不断增长的身高挤给她带了很多烦恼,比如许多喜欢的衣服过了一个月就不好穿了;但也给她带来了不少乐趣,比如她爱上了篮球。
在美国这个篮球之国,女孩子打篮球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事实上许多女孩子的篮球水平高的可怕,比如雷吉·米勒的姐姐,这个常年在球场上虐待弟弟的人。
所以王抚西在来到美国后,自然而然地喜欢上了篮球,并且由于身高的原因,入选了英格尔伍德高中的女子篮球队。
只不过,并不是每一个华人都像甘国阳一样拥有特殊的“天赋”,王抚西虽然打球很努力,但她在球队中也只是一名普通球员。
相比而言,倒是他的美貌与身材常常让她成为赛场的焦点,在一群黑珍珠中,他这颗白钻石显得特别耀眼。
甚至有些人说,球队教练之所以把王抚西留在球队,就是因为喜欢看她穿着短裤的样子以及在跑动时颤动的身影……
王抚西倒是没有多想,她在篮球队打球是纯粹出于对篮球的热爱,而且她那泼辣大方的xing格,和一群黑人姑娘一起倒是很合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