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摔在地上(第1/2页)
章节报错
我不知道后来自己是怎么回到床上的,然后怎么进入的梦想。等我睁开眼睛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早,昨夜的那颗白色的牙齿还在放在我的床头柜前。
我慢慢其身,身侧王月还睡得酣熟,我不想打扰到她。
简单的穿着之后,我拿起那枚牙齿,一遍下楼一遍左右反复的看。
毫无疑问,这牙齿是昨天血人来时掉落的,但他为什么会突然诈尸,而且还是来找我?更奇怪的是,死于非命的他应该被锁在警局的太平间里,是怎么来到我家里的?
还有他那句,让我找他,又是什么意思?
将牙齿塞进我的口袋里,我怀着一肚子的疑问准备出门,还没来得及拧动把手,阿雪将我叫住。
“这么早?你去哪?”阿雪站在地下室的楼口问我。
我看阿雪是从地下室上来,反问她道:“你在下面有什么发现吗?”
阿雪耸耸肩:“警察把能带走的都带走了,还真没我留下什么。”
“那正好,我要去警察局一趟。”我回答阿雪道。
“那,那你注意安全,早去早回。”说罢阿雪走过来替我打开门,目送我上车离开。
在去往分局的路上,我给曾警官先打了一个电话,大致说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情。
“这不可能,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曾警官当即表示不信:“尸体是我亲眼看着放进太平间里的,警察局的太平间可不像是医院或是火葬场的,例外都有人看守不说,内外还有密码锁呢。”
如果不是我早上出门前还看到血脚印和我口袋里放着的牙齿,我还真以为自己是因为过度疲劳产生的幻觉,但显然这是现实。
“你别急着否认,之前类似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我劝曾警官道:“等我过去,咱们去
太平间看上一看,你不就清楚了?”
回想起昨夜看见血人的状况,那血量已经超出了一个正常人类的血液储备,更何况是一个死人。而且他的伤口是在肚子上,怎么也不可能血染全身。
诈尸与闹鬼不同。怨魂为了吓人,偶尔会弄出一些血淋林的幻觉,我也经历过不止一两次了。诈尸是魂入尸身,勉强再次操控尸体,诈尸的尸体是无法影响其他人的,所以我看到的应该是实景才对。
正因为是实景,更加让我疑惑,难不成是后续有人为了某种目的,又在尸体的身上撒了血液不成?
开车来到警局,曾警官已经站在门口等我半天了,我一下车他便拉着我往内走去。
“这个失踪案不是我负责的,我好不容易才要到查看尸体的通票,咱们赶紧去。”曾警官晃了晃手里的纸张对我道。
通票是警局里对通行证的一种通俗说法。曾警官本人是负责刑事案件的,失踪案的确不该他管。不过失踪的人已经证实死亡,那么案子迟早会落到曾警官一队人的手里,只是暂时他还需要借用别人的通票查看尸体而已。
上次来分局,我是纯粹被请来喝茶的,也没有在意局子里的构造,结果这次进来才发现分局并不像是一般建筑那样整齐划一,反倒是七拐八绕的像个迷宫。
我听过一种说法,一些城市的重点警局都会请专门的设计师按照迷宫的方式进行设计,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防着那些胆大包天的罪犯闯入警察局里。一旦他们敢进犯警察局,无疑会在里面迷路成为迷宫中的老鼠,大大增加了警察面对突袭的存活率和反击优势。
也幸好有曾警官带路,不然我早就在刚入门的地方已经迷失方向了。所以说当警察
的前一个月都是用来熟悉警局内部的说法,绝非空血来潮。
我本以为警局的停尸间会放在地下,然而曾警官却带我来到了三楼,而在三楼的拐角处大大的写着:法检停尸间。
停尸间门外便有警察看守,在看过通票之后,他才放我和曾警官入内。
比起殡仪馆的停尸间,警局的这间要小的多,门槛也多的多。光是走进去就要过三道玻璃门,其中一道还要给喷消毒液进行消毒。
法医正在里面的办公室查看档案,见我们两个人进来,低着眼镜就问:“是你们要调看昨天送来的尸体的?”
曾警官随即拿着通票上前,法医哈章盖在了上面:“昨天刚送来,我们法医都还没看,你们不知道在着急什么。”
听他这口气,似乎对曾警官的到来感到十分不满。
曾警官悄悄对我耳语道:“这些法医和我们警察关系都不太好。每次破案法医的名字都写在功绩表的最后,所以他们总觉得我们是在针对他们。”
警察内部的矛盾我相信有很多,但是我对这种尔虞我诈,你争我斗的职场生活并不感兴趣,只是附和着曾警官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