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回到了人类城邦。】

【因我成功于危险的冥河之洞,解救了地精,怪人对我千恩万谢。】

【他陷入瓶颈的生物大脑工程,终于能够有所突破。】

【但是,地精对此极力反对。】

【怪人没想到,费尽心机救出的地精,会是这样一种反应。顿感失望。】

【这对老友,争吵了数天。】

【最终,地精答应怪人,只要他能取得那本神秘的生物余孽笔记本,他就答应帮忙参与研究。否则,他绝不会参与此事。】

赵传薪放下心来,合上日记。

演技,还是要靠演技的。

【我准备好了物资,带着几乎被城邦繁华迷花了眼睛的兄妹,再次踏上旅途。】

早在当初,赵传薪就有机会得到这种东西。

正想着用什么方式去搪塞。

他写:

镇子上的人,因为这一黑一白的一对好友,诋毁说伊森庄园是藏污纳垢之所。

他知道单靠“我”那善良的性格,是肯定无法顶得住怪人的游说的。

他写:

【我说:我的朋友,城邦未免过于吝啬了。】

赵传薪琢磨了一下,上次本就承诺了怪人,会去帮他寻找笔记。

因为,美国西海岸到了。

头发蓬松,发饰精致,脸蛋线条是柔美的鹅蛋脸,五官非常漂亮。

赵传薪此时拿着日记,就站在船舷旁。

弗莱迪·帕维特语塞。

说完,直接挂断电话。

本杰明·戈德伯格一如既然的魂游天外,对着天上的一片奇形怪状的白云怔忪发呆。

“……”

等包扎上,马卡尼甚至直接下地活动手脚,伸舌头瞪眼睛,嘴里发出斯斯哈哈的声音。

以此来表示自己的健康和武勇。

赵传薪“噗嗤”笑出声来。

……

此时的约翰·勃朗宁,已经63岁,花甲之年。

但是当初他最终选择了大力丸。

“勃朗宁先生,还是我,伊森庄园的弗莱迪·帕维特。等等,你先别挂电话,长话短说,我已经征得家主同意,给您三倍的设计费。”

弗莱迪·帕维特看到了他们,眉头不由得紧皱起来。

他首先不认可那个庄园主的理念和想法,但同时还有个原因:

他们要对付伊森庄园的庄园主,约翰·勃朗宁认为那人死定了,没有人可以在这种围追堵截下能够幸免于难。

这说明,就快要到海岸线了。

在纽约威斯特彻斯特郡北塔里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