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电筒的光一射过去,就看到一只灰色的兔子蹲在那里,嘴巴里面含着一根干草,三瓣嘴不停地耸动着,身上毛茸茸的,很是可爱。

可能是被那束强光吓着了,野兔瞪着眼睛,在强光下一动不动。

傅怜雪一只手拿着手电筒,把光对准它的眼睛,另一只手从空间拿出弩箭……

瞄准,迅速扣下扳机。

箭支瞬间飞射出去,刺入野兔的肚子,野兔一声惨叫,被箭支的力度带飞出去,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真的打中了!!!”

傅怜雪简直不敢相信,喜出望外地快步跑上前,提着兔子耳朵,把箭支抽了出来,在野草上擦拭了几下,又装在了弩上。

颠了颠手中的兔子,肥嘟嘟的,少说也有五六斤往上。

为了保持兔子的新鲜,她丢进了空间里。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傅怜雪信心大增,只觉得自己骨骼清奇,天赋异禀,就是没条件,要是给她一个男儿身,绝对能闯出一番天地!

她一手拿着手电筒到处乱射,一手举着弩箭蓄势待发,一路走一路看。

让她失望的是,再没遇见第二只兔子。

下山比上山快,不到两个时辰,她就来到了以前捡过蘑菇的地方,隐隐约约能看见村里的屋顶。

此时天还没亮,时不时传出的鸡鸣狗叫,她快步穿过村子,前往山水镇。

看来必须重新找条路,这样老是走夜路,也不是个事。

现在天冷,碰到的是兔子这种无害的小动物,要是天气热起来,一脚下去,说不定就能踩着一条蛇。

等她到了镇上,天才蒙蒙亮。

刚走上街道,她就看到了告示墙的画像,那枯燥的头发,清瘦的面容,奇形怪状的长款羽绒服,还有标志性的长筒靴……

“天!!!”

“那不正是我吗?”

虽然羽绒服她今天没穿,可长筒靴此刻正穿在她脚上呢!

和画像里的一模一样!

还好天没大亮,除了两边的早食店铺内,有些灯光从门缝里溢出来,路上一个行人也没有。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她撒丫子往回跑,要不是实在太冷,鞋子又全部放在山洞里,她铁定把这长筒鞋脱掉。

“真是奇了怪了,他们三个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这才过去多长时间?官府就查出来了,知道是我杀的?”

“这是能掐会算不成?”

她便跑边忍不住直犯嘀咕。

她也不想想,好好的一家人,一夜之间除了几面墙之外,啥都没剩,这可是百年奇闻!

不要说村里,就连城里的官老爷都给惊动了,第二天傅家村里就来了几个衙役捕快,对着剩下来的几面墙转了好几个圈圈。

傅高平的几个兄长,更是急得上蹿下跳,为了自家的子侄名声和兄弟之间的情谊,直接做主把他名下的几亩田地给卖了,直言卖的银子全部用来查明真相。

更是敲锣打鼓地到处宣传,凡是提供傅高平一家人消息的,直接重金酬谢!

听到这个消息,可把二舅母肖氏给乐坏了,得知消息的当天,她便屁颠颠儿地去了一趟傅家村,回来的时候笑得见牙不见眼,肯定是得了不少的好处。

接着,这张悬赏画像就在十里八村传开了,镇上和城里的几个出入口,更是贴了好几张。

傅怜雪跑出镇子,走在回村里的路上,看着越来越亮的天,她急的满头大汗。

突然,她看见了路边,农家院子里那晒了满竹竿的衣服……和晒在院墙上的鞋子。

也是她的运气。

这几天天气好,又马上要过年了,家家户户正是扫尘清洗的好时候,家里的烂裳破鞋肯定都要清洗干净,正好解了她的眉之急。

前后看了看,她吞了吞口水。

“管不了那么多了!”

“做小偷总比被砍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