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第三十六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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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府军和健仆返回城西。
县衙门前跪了五十余人,除了重录考核的职吏,被黜免的散吏也群集至此,希望县令能大发慈悲,不要夺了他们的差事。
两名散吏跪着叩头,重重的几下之后,额前青肿一片。众人仿效而行,砰砰声不绝于耳。见到府军和健仆归来,门前的求饶声顿时增大数倍。
“仆一家老小全赖禄米,求府君开恩!”
石劭视而不见,迈步绕过众人,直接走进府门,眼角余光都懒得给。
廊檐下,桓容一口气吃下五个蜜桃,两盘麻花,三张谷饼,仍不觉得饱。小童习以为常,捧着空盘往厨下吩咐备膳,以郎君如今的饭量,估计要蒸出两桶稻饭。
“府君。”
“敬德回来了,快坐。”桓容招招手,将一盘蜜桃推到石劭面前,“会稽郡的蜜桃,敬德尝尝。”
石劭沉默两秒,忽然很想叹气。
相处越久,对桓容的了解越深,他对自己的识人之能越是产生怀疑。
当然,并非说桓容无才,没有掌控郡县之能,也不是说桓容行事没有体统,不符合士族标准,而是桓容的性格有些特别,尤其是他的饭量,竟比府军壮汉还要惊人。
不足弱冠的士族郎君,一餐最少半桶稻饭。膳后不到两刻,整盘寒具上桌,再过两刻,婢仆又送上蜜水瓜果。
住在县衙的时间里,石劭从惊奇到淡定,从愕然到习惯,经历了一段堪称奇异的心路历程。
正身坐下,石劭拿起一枚蜜桃,擦去桃上水珠,张嘴咬下一口。
桃肉几乎是入口即化,丰满的汁水溢满口腔。
石劭愣了一下,不是感叹蜜桃的甜美,而是开始认真思考,将这样的桃子运送到北地,能从胡人口袋里掏出多少金银。
桓容双臂撑在身后,沐浴在傍晚的霞光中,嘴角带笑,整个人似罩上一层光晕。
“明天注定是个晴日。”
石劭握着蜜桃,视线落在桓容脸上,有瞬间的愣神。旋即转过头,继续将桃肉吃净,盯着赤红的桃核,许久没有出声。
“敬德?”
“府君可曾听闻慕容鲜卑凤皇儿?”
“哦?”桓容诧异挑眉,坐正问道,“愿闻其详。”
“慕容鲜卑贵族素有美名,尤其皇室之中。”石劭放下桃核,取过布巾擦手,道,“仆在北地时,常闻清河公主艳绝六部,其弟尚在九龄之年,美名已广为流传。”
“所以?”桓容不解的看着石劭。慕容鲜卑漂亮与否和他有什么关系?渣爹隔三差五抢美人,他可没这爱好。
“仆之意,胡人见识鄙陋,未曾知晓郎君。”
桓容僵了两秒,心情很难以形容。
他知道时下就是这种风气,夸赞男子的美貌并不犯忌讳,可听在耳朵里怎么这么别扭?
慕容鲜卑,清河公主,似乎有些耳熟。
鲜卑皇子,小字凤皇。
桓容表情微顿,该不是历史上相当有名的那位吧?
正思量间,小童捧着漆盒归来,身后跟着数名婢仆,手托炙肉,合力提着稻饭。之所以这么快,全因厨下熟知桓容的习惯,提前准备妥当。
“敬德留下用膳。”桓容起身笑道。
“诺。”石劭没有推辞。
两人走进内室,婢仆将炙肉稻饭分桌摆放,又取来酒盏,舀起的却不是美酒,而是阿黍特别调制的蜜水。
食不言寝不语,石劭久居北地,礼仪习惯却没有更改。
两人对坐用饭,一样的严循礼仪。区别在于,桓容的扒饭的速度快过三倍,稻饭转眼少去一半。
上司没停下,下属总不好先落筷。
石劭一边数着饭粒,一边在心中感叹,陪府君吃饭着实是个考验。
健仆府军忙碌整日,归来后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见厨夫送上饭食,立即捧起大碗盛饭,浇上香浓的肉汤,再夹上两筷腌菜,几口就是半碗下肚。
因为用饭的人多,厨夫为节省时间,将蒸饭的木桶提到院内,搭起简单的灶台,上面架着翻滚肉汤的大锅。
大块的羊肉被沸水冲起,翠绿的葱花浮在油汪汪的汤面上,香飘十里,引得人食指大动。
府内开饭,众人吃得肚圆,府外跪着的职吏和散吏却是叫苦连天。
跪了足足大半天,承受烈日烘烤不说,更要忍饥挨饿。如今闻到肉汤的香味,咕噜噜的腹鸣声此起彼伏,当真是苦不堪言。
看着他们,捆在马桩上的探子直想翻白眼。
这点罪就受不了?他们可是整整捆了半个月!每天蚊叮虫咬,顶着一张猪头脸还要时不时被城西的县民啐一口,到底谁更惨?
夏日时长,酉时末天仍未暗。
随着燥热退去,蚊虫变得活跃起来。
马桩上的探子无处可藏,只能任由蚊虫叮咬。县衙前的职吏和散吏受不住,巴掌拍落的声音愈发响亮,自己打不着还要请同僚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