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纷纷扬扬下了整夜。

清晨时分,桓容推开车门,一阵冷风迎面扑来,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郎君,北地寒冷,不比建康,还是多加一件裘袄。”

阿黍展开狼皮制的裘袄,仔细搭在桓容肩上。

黑色的毛领在下颌围拢,两枚珍珠镶嵌在领口,随着呼吸,一层薄薄的雾气凝结在皮毛上,愈发衬得少年肤白似玉,鹄峙鸾停,道不出的雅致俊秀。

营地中的篝火了整夜,因有人看顾,遇上大雪也未熄灭。

狼群在天亮前散去,营地四周的内脏羊骨均被清扫一空,仅存的几点血迹被大雪覆盖,不见半点踪影。

五六名役夫穿着裘袄,利落的撤掉车前挡板。

两什步卒列队出营,沿着留在雪地上的足印,小心的潜入密林。

少顷,一名什长发出讯号,响亮的哨音破开朔风,传遍整个营地。

“找到了!”

两名步卒飞奔回营地报信。

雪深没过脚面,两人一路跑过来,气-喘-如牛,眉毛和睫毛结了一层冰晶。

“都在林子里,从兵器看,至少不下五百人。”

“走,去看看。”

营中正在准备早饭,秦雷和钱实负责防卫,典魁恰好无事可做,报知桓容后,跟着步卒走进林中。

桓容坐在车辕上,捧着阿黍特意调成的蜜水,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昨夜里,鲜卑和杂胡起了内讧,在密林好一顿厮杀。

狼群被箭矢驱赶入林,遇上满地血腥,立即亮开嗓子,发出声声嚎叫。

据猎户出身的弓兵说,被叫声引来的狼不下两百头,八成还有其他的猛兽。想想可能出现的场景,桓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哪里还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府君,仆观天象,今明两日将晴,可令士卒加速行军,尽快过谯郡赶上中军。”

桓容点点头,道:“还有多少裘袄,都分发下去。制好的肉干和蒸饼也发下去,今明两日全速赶路,只在夜间休息。”

“诺!”

临出发前,钟琳特地找上中军主簿,摆事实讲道理,侃得对方两眼蚊香圈,要来三百件裘袄。

桓大司马命桓容领兵殿后,本就十分理亏。如果压住裘袄不放,定会招来异样目光,平日里积攒下的声望又会损失一大截。

能坑渣爹一回,桓容乐见其成。

不过,为钟琳的人身安全考量,他特地派典魁随行。万一桓大司马真的不要脸面,以典魁的身手和速度,好歹能杀出重围,将人囫囵个的救回来。

至于事后追究,桓容想得很清楚,自己讨要物资明正言顺,渣爹敢揪住不放,他就敢彻底撕破脸皮。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穿草鞋的总能干翻穿皮靴的。

到时候,借一借郗刺使等人的势,不愁不顶穿渣爹的肺。

好在事情顺利,三百裘袄一件不少。整车物资拉回来,钟琳犹在叹息,只道数量实在太少,早知如此,应该要六百件才对。

桓容当场未做评价,回到武车却是捂嘴偷笑。

当初到流民中捡漏,当真是赚大了!

裘袄逐一下发,热汤业已熬好。

士卒排队领汤的时候,典魁自密林中归来,丢下两条皮毛还算完好的狼尸,先抓起两把雪搓搓手,随即端起一碗热汤,也不嫌烫,咕咚咕咚半碗下肚,呼出一口热气,眉眼间舒展开来。

“昨晚上动静不小,林子里血腥味太大,少有囫囵个的尸首。”

桓容坐在车辕上,一边咬着烤得焦香的蒸饼,一边听典魁叙述,竟没感到半点不适。

该怎么说?

人的适应性果然强大。

“雪上留着爪印,我四下里都看过,不只有狼,还有豹子。可惜没见到尸首,怕是受伤后跑了。”

说话间,典魁比出两个巴掌,双眼放光道:“我在几棵树上看到了熊爪印,八成是狼群惊动了在那处睡觉的熊,光看爪子,站起来将近两人高!”

“喝!”

“这么大的熊?”

钱实和秦雷巡营归来,听到典魁的话都吃了一惊。

经过长年战乱,北方地广人稀,密林丛生,野兽并不少见,但这么大个头的熊也很少有。

“熊可还在?”

典魁摇摇头。

“我追着脚印绕过两圈,没寻到。”

“要是能猎来,熊皮处理一下,正好给府君做条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