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造不如挖,挖不到那就毁了她(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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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公司,一般分三种,都是与广告有关系的。
第一种是制作、设计广告片子或者是各种形式广告的脚本。
第二种是业务公司,自己买断了一部分媒体,比如某电视台的广告时间,大街小巷的广告牌子,公交车上的报站器等等户外传媒。
第三种,行里叫整合媒体。
前面说的两个,只做单项,专业性强。最后这种只要客户能说的出来的媒体,公司就会去寻找,谈个比较理想的价格。也就是说只要价格谈拢,什么都能做。
宁秋传媒有限公司就属于第三种。
丁宁秋坐在公司会议室里划着手机。
手机上是近来杀出重围的头条p。
头条内容足够丰富,覆盖面广。
加上多层次,多角度,精准推送,狠狠地抓住了大量用户的心。
头条最恐怖的就是用户自传播,每一次分享都会带来大量的流量。
丁宁秋没有完全理解头条爆火的原因。
问题是无论他理不理解,这款p火了。
这是现实!
丁宁秋放下手机,对着会议室里的众人说道:“诸位怎么看?”
经过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讨论,整场会议众人各抒己见。
不少人对头条发出负面的指责,认为这是一款垃圾的p。
然而一番激烈争执后,还是以绝大多数赞成合作的声音压倒一切。
不管你喜不喜欢,理不理解,人家的流量在那呢。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谁也拒绝不了这种诱惑。
毕竟谁也逃不过真香定律。
丁宁秋决定去帝都一趟,寻求与头条的长期合作。
确定下这个大政方针后,会议并没有结束。
丁宁秋注意到另一条消息。
姜瑶瑶这个网红突然冒了出来。
似乎和头条一样,突然之间出现在众人视野里,就那么火了。
因为这个网红,还诞生了一个新词。
【先天魅魔圣体】
网络上一堆信男疯狂的追捧。
当然,这位网红可不仅仅是斩男,她还斩女。
这种自带流量的网红走到哪都是吸睛的(吸金)的。
若是宁秋传媒旗下有这样的网红,对于他们的广告营销绝对是如虎添翼。
于是丁宁秋发起了本次会议的第二次讨论。
公司要不要培养属于自己的网红。
又是一轮激烈争论。
最后由丁宁秋拍板定论。
经济学界有句话叫,造不如买。
丁宁秋说,造不如挖。
挖别人墙角绝对比造星刺激太多。
临东市一家咖啡厅里。
丁宁秋的目光一直在打量着姜瑶瑶。
亲眼见到姜瑶瑶,丁宁秋发现,网上所传竟有九分真实。
这个姜瑶瑶的确天生媚骨,难怪粉丝无数。
“不知丁总大费周章地找小女子,所为何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