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休斯顿街,第十分局。

警局内的警察,忽然听见马鸣声。

他们惊讶的转头,发现警局内竟然跑进来一匹高头大马,特别雄壮,壮硕的像是挽马。

马背上,端坐一个同样高大健硕的男人。

别的不提,那骷髅面罩,全纽约的警察都熟悉。

“陈宜庚!”

嘴角都起泡了。

“法克!”

正此时,赵传薪忽然从天而降。

几百个警察一边游走一边还击。

查尔斯·G·迈耶斯愤怒道:“你这个疯子,冷血的杂碎,给我击毙他……”

“人呢?”

他上了咖啡店的屋顶,利用制高点的地利,拿出莫辛纳甘瞄准。

少了透视功能,他也看不见里面的情况,便点上一根烟,直接躺在泥泞的地上休息。

赵传薪打空了五个弹夹后,爆喝一声,双手举着已经烂了的尸体向前冲锋。

“法克,他从哪来的?”

“不知道,看不清楚。”

胸前血肉模糊。

众人不可思议的看着下面。

“我们放人,你能离开吗?”

忽然,警局的大门打开一道缝隙,有人用拖把挑着一块白布,瑟瑟发抖的钻了出来。

不过今日志不在此。

有人掏枪,有人按兵不动。

当赵传薪来到第一分局的时候。

“大家去窗户,用墙当掩体射击。”

这或许是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纽约警局举白旗了。

一个人冲进了数百警察的包围圈中狼奔豕突,然后顶着一具尸体,将一群警察追赶的往警局内部撤退。

近战法师赵传薪直接跳到掩体内,转圈开枪。

他现在想要将众警察全部逼进警局,但对方数量太多,可能是人数优势给了他们信心,撂下十多具尸体后,竟然只有寥寥二十余人退回去。

“去你吗的!”

“快,打死他!”

赵传薪:“爷爷在此!”

“是重机枪!”

警局内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查尔斯·G·迈耶斯身体倒飞。

头一次见有人彪悍到单枪匹马闯警局要人的。

赵传薪杀的连自己眼睛都红了,浑身浴血,宛若疯魔。

传闻陈宜庚刀枪不入。

赵传薪见他们全部退回警局,大门紧闭。

抓起地上警察,以他身体挡在前面,这才得空拿马牌撸子上膛,在警察尸体的一侧向前推进射击。

法式巴洛克风格的达特茅斯大厦中,无数办公的白领,见证了纽约市第一分局的枪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