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自由!(第2/4页)
章节报错
不过说起来,苏枫心里最不喜欢打的球队是爵士,但是实际上,他目前的风格打法,最克制的,正是这支爵士。
上一次在盐湖城,苏枫就拿到了自己生涯的首次30+,而在这个夜晚,随着比赛的进程,人们会发现,苏枫能在盐湖城拿到30+并非偶然......
……
球场上,大白熊奥斯特塔格为爵士跳下了第一攻。
斯托克顿与马龙打挡拆,艾弗森按照赛前的布置,主动后退了一步,不接这个挡拆。
斯托克顿这赛季有超过成的三分球命中率,但是身为合理帝的他在看见一旁不远处的大本后,明显犹豫了一下......
讲道理,这种球别说是未来那个小学生,给到纳什,纳什可能都扔了。
斯托克顿的犹豫给了大本一防二的机会,这次挡拆没能令爵士形成直接进攻的机会,而侧翼,霍纳塞克也被苏枫给锁死了。
于是,斯托克顿只好将球吊给了马龙,而接球后的马龙在侧翼直接背打,与大本联合演奏了一曲“肘啊肘啊肘,好汉跟我一起肘”。
马龙力量惊人,但是在上次交锋时他就发现了,光靠蛮力是解决不掉大本的。
正所谓肘中有细,马龙亦能绣花。
这球,马龙寻找着机会转身,试图骗起大本。
然而大本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毕竟上场与爵士的比赛,吃过的亏,难道人大本还得吃第二次吗?
同样的绝招,对付圣斗士不能使用第二次可是常识!
马龙无奈,只好在肘出一小段距离后,完成了一次铁血的翻身跳投。
噹——!
6人的禁区里,拉特里夫死死卡住了奥斯特塔格,摘下了篮板。
值得一提的是,在抓下这记篮板后,拉特里夫那凶狠的咆哮声,几乎震破了中州球馆的穹顶!
在气势上,6人又一次压倒了他们的对手!
拉特里夫将球交给艾弗森,由艾弗森来推反击。
场上,艾弗森的这次晃动十分精彩。
只见“答案”在高位用数个胯下运球成功晃开了斯托克顿!
可是,就在艾弗森准备起速杀进内线的时候......
急急急!
救救救!
苏枫救我!
察觉到艾弗森表情微变化的苏枫急忙拉出来接球,天呐,鬼知道艾弗森刚刚到底经历了什么,当时苏枫看见,他的那双大眼都快爆出来了......
爵士今晚一上来,由拉塞尔来防苏枫,而有过上次的交手经验,苏枫对拉塞尔的弱点可谓是了然于心。
苏枫前世,在969赛季的总决赛上,在面对拉塞尔时,乔丹场均能够出手26.3次。
而到了998赛季,乔丹在面对拉塞尔时依然能够场均出手2.3次。
先抛开乔丹的命中率不谈,就拿9596赛季的总决赛来举例。
用当时被超音速限制到每场只能出手20.5次的乔丹来做对比,你就可以知道,爵士对乔丹的防守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尽管拉塞尔的身高超过了两米,但是他的体重也超过了100公斤。
那么问题来了,在有h规则的情况下,在防乔丹背打时,拉塞尔苦练的那肱二头肌真的能让他把乔丹怼得连出手都做不到吗?
而且谁说的乔丹只会背打和翻身跳投?
哪怕是35岁的乔丹,速度在后卫里也是顶级。
你跟不上乔丹的节奏,你又凭什么去限制乔丹的出手?
在乔丹的生涯后三连里,超音速就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防守乔丹最好的选择就是轻型外线,而不是重型坦克。
苏枫感觉拉塞尔这名球员实在是太可惜了,因为他要是出生在未来,那绝对非常抢手。
因为未来的辣个男人,才是需要他这种猛男去对付的。
在上一场打爵士时,苏枫能出手26次的原因就是,只要拉塞尔的注意力不集中,那自己就能抢在他封盖之前完成出手。
将《打铁九式》练得炉火纯青的苏枫这次在接球后,三威胁作势朝右侧突破,拉塞尔知道苏枫速度很快,提前向自己的左手移动了一小步。
结果说时迟那时快,看见拉塞尔如此配合自己,苏枫直接朝自己的左侧运球轻点后,完成了一副美如画的跳投.gif。
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