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就开始猜测,道:“是不是她们去山上打柴,被野兽叼走了?毕竟她们带走了柴刀,像是出去打柴。”

这话说的有理,于是下午的时候,刘家人便发动亲戚朋友,往山上找,但也没找到一点线索。

毕竟要真是被野兽吃了,肯定也该有点痕迹才是,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

一时之间,他们不明白,琳琅和板栗是去了哪儿,想着她们两个小姑娘,脚程不快,再加上还没吃的,又累又饿,能走多远,他们这些大男人,走路比她们快多了,就算她们走的快,他们也该追上了才是,但人呢?到底去哪了?他们哪知道,琳琅和板栗,这会儿早就走出去很远了。

琳琅有小蜜蜂弄的地图指示,走的都是捷径,再加上琳琅也知道,一开始一两天,不能歇,得走快点,免得刘家人追上来了,所以走的很快,刘家人想找到,漫山遍野的,他们哪能知道,她们去了哪里,毕竟山间小路太多了,一条通往这儿,一条通往那儿,他们就是沿着山间小路追,也很快就会失去方向,不知道该沿着哪条路追较好,所以琳琅已经成功将刘家人甩掉了。等到第二天晚上琳琅和板栗睡觉,琳琅偷偷看小蜜蜂里,对刘家人的监控时,就发现,他们找的范围,离自己最近的,都有好几十里,彻底不用担心了。

板栗并不知道琳琅的最终目的地是土匪寨子,而不是什么镇上或县城,然后去当丫环,因为她不知道琳琅带着她绕来绕去的山头,是通往哪里的,只想着,只要有路,肯定就会通往有人烟的地方,毕竟要是没人烟,也不可能出现路,所以看一时没找到人,倒也不着急。

倒是琳琅看刘家人应该追不上她们了,便放下心来,走的慢了,毕竟她要慢慢走,好修炼武功。

不但她要练,板栗也要练,就算她以后给人做丫环,起码有自保能力,总是好的。

当下琳琅便道:“我们是女孩儿,在外面要有一定的自保能力,我来教你练一套拳法吧。”

板栗惊奇地道:“你怎么会什么拳法?”

琳琅道:“我经常在山上打柴,认识了后山的老猎户,你应该有听说,他年轻时曾经当过兵,打过仗吧,我这拳法,就是跟他学的。”

其实才怪了,不过是琳琅想出来的,糊弄其他人的说辞罢了。

关于琳琅说的那个人,板栗倒是听过的,不过因为那个老猎户是个怪脾气,而且看起来好吓人,板栗等小姑娘,根本不敢接近他,所以她也是没想到,琳琅竟跟那个老猎户打过交道,还跟他学过拳法。

当下板栗便道:“行,你教我吧,我会几招,以后进大户人家当丫环,别人就不敢欺负我了。”

琳琅看板栗愿意学,当下便教起了板栗。

虽然十天半个月,对新手来说,可能没什么用处,但起码会一些躲避的方法了,这总也有好处。

当下琳琅跟板栗两人,一边习武一边往前走。

中途琳琅发现了一个小溪,捞了两条鱼,用随身带的打火石生火,烤熟了,两人吃了个饱。

其实琳琅也可以打野鸡野兔吃的,只是野鸡野兔没鱼好处理,琳琅偷懒,就只弄了鱼,要不然,依琳琅的手段,想吃什么就能吃到什么的,毕竟这儿远离人烟,山上野味不少的。

这期间,琳琅两人也碰到过人的,毕竟既然有路,就说明会有人经过,这样一来,会偶尔碰到人,也很正常。

不过琳琅两人没跟这些人打交道,毕竟谁会跟路过的陌生人打交道啊,倒是路过的人,看两个小姑娘在荒僻山路上行走,觉得奇怪,想着这是谁家的姑娘啊,进山进的这么里,不怕碰到野兽之类的东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