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第210章 【37】陈愈亲赴的一场谈判!(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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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总,《仙剑》的影视改编版权,早就在01年就已经被大宇公司给售出了!”
杨鹭今天整整跑了一天,才终于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售出了?”
这个消息让陈愈不由得一惊。
他压根没想到事情居然会是这样的一种结果,《仙剑》不是05年才播出的么,哪怕投拍也是在0年……这改编版权,居然卖的这么早?
那央视为什么还在争呢?
争个毛啊,版权都已经卖了。
陈愈是怎么也想不通!
“是这样的,影视改编版权大宇虽然卖了,但是他们只签了2年,就是授权了2年的期限,马上就要到期了!”
“而且对方,没钱续约!”
“……”
这倒是符合大宇的一贯风格。
“所以大宇现在对外放风,准备把版权再次转让,不过条件,非常苛刻!”
“呵呵!”
一想到后世姚庄宪都能够决策男一男二,陈愈就能够想象到这份版权转让的变态程度。
“说说看,我听一下!”
“一是授权时间,只有2年!”
杨鹭翻看着他记录的笔记:“二就是拍摄,改编完的剧本,得先给大宇那边过目,不通过是不给开拍的;选角也得他们那边决定,同时大宇不负责投资,但拥有最终的否决权!”
“哈哈!”
陈愈都有些笑了,这哪是卖版权,分明是投资方的既视感啊!
而且比投资方牛逼多了。
一分钱不出,全权可以做决定。
央视能被他们这样牵着鼻子走,活腻歪了吗?
难怪姚庄宪要直接拒绝了,这种条件,显然他也知道,央视是不可能答应的。
“找到那个买影视改编版权的人,我来跟他聊聊!”
陈愈觉得这件事,他还是可以操作的。
这个目前拥有版权的人,很重要。
大宇那边怎么做,他管不住,反正前世他们也是这么操作的,他要的只是投资或者能获得参演的机会。
而且,还必须得是唐人那边来拍。
因为一部电视剧,最关键的还是剧本和导演,演员都是其次;你换一套班底,可能就没那种效果和质量了。
这电视剧,还非得前世的导演李国利来拍不可,这是个行业内很资深的导演,水平很高;不过他是挖不动的,因为唐人国际就是他跟蔡艺侬一起合开的一家公司。
只能是合作开拍。
哪怕前世,《仙剑奇侠传》也不是唐人一家开拍和投资的,是有七家公司参与其中。
后来还因为这个,发生了《仙剑》的影视改编版权纠纷案,事情闹得很大,新闻都报道了很多天;最终是唐人获得了胜诉,拿回了《仙剑》的影视改编版权。
一开始,它其实是在一家叫做帝都永遇乐的公司手上。
这家公司,就是投资方之一。
还有就是发行公司,魔都益通。
唐人国际因为是在香江注册的一家影视公司,按照现有规定,它属于境外注册公司,哪怕国内有分部,也需要遵守这个章程,所以它必须得找一个国内的发行。
魔都影视集团当时有意跟唐人合作,所以推荐了这一家发行。
岂料最后背刺的就是这家。
当初唐人约好了《仙剑》播出年后,版权自动归唐人所有,没想到这家发行想把版权拿下,反而拥有版权的永遇乐,最为无辜。
这些,陈愈都是知道的。
他不知道的是,在这起案件之前,关于这个版权的纠纷,就好像已经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