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1.道德绑架最恶心(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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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富豪们也有话说,首先做慈善,目前监管制度本身就不健全啊。富豪们除自身觉悟原因外,最害怕的还是慈善公益捐款管理不善不透明,甚至被挪用、贪污。现实中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我国的慈善信任机制尚不健全,富豪不是缺乏爱心而是对捐赠监管制度缺乏信任,他们不相信一些慈善机构能够管理好自己的捐款。
媒体介入其实就是对被求助者的人格权造成侵害。
大众新闻业兴起早期报纸曾一度盛行偷窥之风,甚至1886年米国总统克里夫兰的新婚之夜,也有大批记者夜宿总统房门外,探听这对新婚夫妇的隐私。年后,米国律师沃伦因自己的私人派对被报纸不真实描绘,和律师布兰代斯发表了《隐私权》一,成为当代隐私法最初的渊源,他们提出每个人都应该有生活安宁的权利,而不被媒体打扰。而媒体的“道德绑架”,恰恰使被求助者的决定很大程度上受到公共形象考虑的影响,打扰了他们本可以安宁生活自由选择的权利。
当然,公众人物应当行使一定的容忍义务,但容忍就要彻底放弃自己的隐私权吗?!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而是,“道德绑架”,其实就是干涉了被求助者自由处置财产的权利。
从财产权的角度来说,明星富豪们显然具有自由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只要他们的收入是合法的,那么他们就有自由处置的权利。即使他们热心公益,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选择,或者扶贫、或者捐助失学儿童、或者捐助环保事业等,如果他们有所顾忌,迫于某种压力而不得不去捐助某些本未考虑的事务,这显然是对自由处分财产权利的侵害。
捐助作为一种个人处分财产的权利,本身就是有选择性的。“道德绑架”的做法却几乎要使被求助者无从选择,如果不出手散财,就会带来个人公共形象的损失。如果媒体越过界限成了私人领域的“逼视者”、“窥探者”或是“审判者”,必然会造成媒体自身角色的错位。无论是处于善良的愿望也好,还是单纯为了追求更高的发行量、收视率或点击率也好,媒体对“道德绑架”都应慎重对待,以不损害被求助者的个人权利为底线。
林月雅精力的这一遭也是如此。
她作为一个成年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她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有权利做出的自己的选择,只要她做出的选择是合法的,那么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邓杰想要追求她?可以!
但她有拒绝的权利。
然而她班上的那些人是怎么做的呢?高举道德的旗帜,就好像只要林月雅不同意邓杰,那就是天理不容,就应该被抨击。
都特么是些什么东西!
道德绑架的实质是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结果一般是做了的也少有自豪感,不做的则会在一段时间内感到忐忑不安。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半强迫性的捐款、本不该进行的道歉等等。道德绑架之所以容易得手,是因为在强调群体和统一价值观的社会中,舆论具有足以杀人的功能。因而就出现了不自愿的捐款和满含委屈的道歉。
又好比说,周方远以前看过一条新闻,说是女孩因为身患尿毒症,光是治疗,已经花了十多万,把家里都拖垮了,然而后续治疗想要一次到位,最少还需要20到30万,这个家庭是承受不了的。于是有人就把这个消息发到了网上,然后有人就建议不如去找那些彩票中奖的人捐一点吧。偏偏巧不巧的,这个患病少女的同乡,就有人中了大奖。于是很多人自发的去彩票站,手拉手排长队,呼吁获奖者捐钱。
干嘛呀!
这不就是道德绑架吗?
虽然中奖的人,是,奖金就相当于是大风刮来的,纯是幸运。但人家这钱合理合法,也是纳过税国家都承认的,凭什么要捐出来?
处于人道主义,帮忙,很多人都是愿意做的,但你逼我做,那就不对味了。帮忙是人情,不帮忙是本分,哪有这样“威胁”人家必须帮的呢?这就不叫捐助了,这叫打劫!
周方远一概对这种现象最是看不上,平时不发生在自己身边,他也就假装没看到。
可现如今直接发生在自己身边了,那他可就不能忍了。
结果,面对远方集团的怒火,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学校。当然学校不怕周方远,也不怕远方集团,可学校是要脸的啊。除了邓杰这么个人渣,居然通过各种龌龊手段让一整个班的人来威胁一个女孩子和他处对象,不同意还直接发到晚上搞网络暴力。这要是让微博官方给宣传一波,学校的面子往哪搁?
考虑到此,学校首先就很生气。
第一时间,给邓杰一个记了一个大过,当然这只是初步惩罚。那些参与其中的,叫嚣最厉害的,全部给了警告处分。没怎么叫嚣的,也都被班导和系里面给了处分或者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唯有极少数人,算是躲过了这一灾。
对他们的处置,唯有邓杰一个记大过是周方远不满的,他这边还在给学校施压,要求直接把邓杰给开除掉。另一边,针对邓杰家酒店的围攻,也已经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