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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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风扬接过林瑾初递来的纸片,北地的字他没有专门研究过,但毕竟年年往北地来,他认识的字比林瑾初还多些,看上面的字句,就沉了脸色。
林瑾初在旁解释道:“先前整理册时,我翻过一本,没细看过,只有些印象,回忆起来觉得不对,便翻找查看了一回。当时也拿不准是谁恶作剧还是果真,恰好庄家姐姐喊我过去做客,我索性就放了下人们回家,去隔壁做客,确实没料到真会有人闯来,只是,夫君你怎么知晓这事的?”
谢风扬也没花力气去查证纸上写的是什么,只自己收起来,接下来还要照着这线索查下去,林瑾初问起,谢风扬也没有隐瞒的意思,道:“昨晚抓到一个细作,说是已经约定好了起事,我便是抓了他也没用,你必定已经到了他们手中。我虽拿不准他是故意诈我还是真话,也不敢大意,这才连夜赶了回来,还好,阿初你没事。”
林瑾初安抚的拍拍谢风扬的手,接着道:“如此,那人与昨晚的刺客应当是一伙的,我听说,那些人也不会什么功夫,轻易就抓住了,只是都扮作寻常百姓的模样,会不会坏了王府的名声?”
谢风扬还没来得及去细问昨晚的事,听林瑾初说起这些细节,双眸微沉,却也没十分在意,道:“北地与戎族接壤,当年这里还有个名叫北凉的小国,本朝建国已经一百多年了,但这边时不时还是有人打着北凉的旗号起事,也翻不起什么大浪。至于王府的名声,能辨些是非的,都感念王府守卫北疆,那些人云亦云的,也不必理会他们。”
林瑾初知道,再是英明的君主,也免不了有人憎恶,这事确实没法避免,见谢风扬见怪不怪的模样,便知这样的事大约也不是头一回发生了,多少安心了些。
谢风扬见状便挽起林瑾初的手,道:“走吧,这事你别担心,我来处置便是。”
话虽如此,心里却没有那么轻松,这回去了边关,果然发现戍守十分松散,漏洞不用细细推敲,有些眼里的人几乎一眼就能看出来。谢风扬想想,这几年他几乎年年都来北疆,但因为戎族这几年都安静的很的缘故,不止是他,便是父亲,许多事只吩咐属下去办,并未一一查验,此回,若非林瑾初特意提醒,他也未必会细查。
此回去边关,他亲自带着人巡查整理了队伍,消灭了漏洞,从中也看出了些门道,这其中,似乎是有什么人到处散布谣言,说戎族已经无力南下,边关没有战事的流言。这些话听一两回没什么,便是他们听人说起,想起当初父亲深入戎族的那一战,似乎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可冷静下来却是细思恐极,再看边关守备,可不是漏洞百出吗!
谢风扬没将这些告诉林瑾初,怕她担心,但心里已经有了计较,这些事,若没发现,他不知会发展到什么局面,但既然发现了,他就不会任由它恶化下去,自然是要趁此机会好好整肃一番。至于从中作梗的是谁,谢风扬还没抓到人,但也有些猜测,不是戎族的细作,便是那北凉的遗民。
谢风扬这些天已经有了些头绪,如今边关的情况不算乐观,但也谈不上严峻,虽然防守上有不少问题,但北凉或者戎族也没那实力发动战争,若是逼得对方狗急跳墙,对他们来说也算不上什么坏事。只是想到昨晚的事,谢风扬对留在固北城的林瑾初的安全多少有些担心,心道不仅要加强固北城的防守,也要多调些人来护卫谢府。
当日下午,李县令就赶了回来,实在是荣王府的宅子让人给闯了,这可不是小事,李县令一回来,连家门都没顾得上进,就赶过来请罪。
对于李县令,谢风扬倒是没有迁怒,连边关的兵将都松懈到这般程度,他也没脸怪固北城的治安差,何况因着林瑾初的缘故,他对庄朝露多少也有些感激。因此,对于李县令,谢风扬只叫他留心加强城内的治安,并没有过于苛责。
事情交给谢风扬去处理,林瑾初便没有再过问,只按着谢风扬的意思,出入多带了两名侍卫。而谢风扬却是忙了起来,原本只是例行公事的巡查,这回却添了许多工作,到固北城的天也热起来,谢风扬这才惊觉,说好的陪林瑾初游山玩水,结果竟一次都没有陪着林瑾初游玩过。
看着林瑾初换了衣裳准备出门,谢风扬丢下手里的册,道:“你这是要去哪里,我陪你去啊!”
林瑾初理了理衣裳,道:“你有事忙,不必管我,我就去街上转转。”虽然说总是被人忽视确实有那么点不开心,但林瑾初从来就不是无理取闹的人,谢风扬虽没有细说,但她也看出来了,这回来北疆,远不是想象中的例行公事的巡查。林瑾初没有追问,却很好的照顾着谢风扬的起居,偶尔出门转转,也不吵着谢风扬陪她出门。
林瑾初这么说,谢风扬反而越发愧疚,心想这许多事也不急在这么一天半天,索性将手里的册一扔,道:“事情是做不完的,晚些再做也是一样,我陪你去吧!”
谢风扬这么说,林瑾初便也点点头,就像谢风扬说的,事情是做不完的,她不会使性子叫谢风扬为难,但谢风扬自己决定休息休息陪她出去走走,她也不会拒绝。这样一来,又等着谢风扬换了一身衣裳,两人这才出了门。
固北城说是边关最繁华的城市,但若放到中原去,也就是一座寻常的小县城,城里有规划的商业区,每五日有一个集日,相对平常也热闹些。今日恰好就是集日,林瑾初平日没什么事做,遇见集日时,便会带上丫鬟婆子,去街上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事物,也算是生活的调剂。
街市离谢府不算远,夫妻俩便也没有乘马车,两人一面说话一面往前走,身旁粗壮的婆子挎着篮子,预备等会儿帮忙拿东西。
从谢府出来,拐过弯,没走多远就到了街市,恰逢集日,街上也十分热闹,远远地就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吆喝声。谢风扬还真没逛过这样的街市,跟林瑾初一道往前走,颇有些好奇的样子,遇见没见过的,还要上手拿着看一看。
小县城的集市,卖的也大多是本地的物产,偶尔有外地客商,带来些新鲜物事,固北城不算富裕,像珠宝首饰之类的,倒是不多见。
府上的蔬菜是管事采购的,本不需要林瑾初操心,但在这边没什么事做,林瑾初倒是逢集就会出来转转,见到新鲜的蔬果,偶尔也会自己买一些。这一回见到有些新鲜的青菜,林瑾初便弯腰挑拣了些,而谢风扬瞧着旁边巴掌大的果子,好奇地拿起来左右看,等林瑾初起身,递给林瑾初,道:“阿初,你看这是什么?瞧着有些像甘薯,又有些不像……”
“这是洋芋。”摆摊的男子见谢风扬不认识的模样,开口解释道,“说是海外传来的东西,我前些年走南闯北的做货郎,在南边见着的,可以当蔬菜,又能做粮食吃。”
“咦?”林瑾初一回头就有一个土豆戳到面前,吓了一跳,接着便听到对方这般解释,将土豆从谢风扬手里拿过来,在鼻尖嗅了嗅,果真是土豆。林瑾初穿越这么久,还真没见过土豆,从前她不当家,饭食吃什么也向来都不管,前世是喜欢吃土豆的,但见不着也就不想了,没想到竟会在这边遇见,瞧着土豆上的泥土还新鲜着,像是才挖出来的,不由道:“大哥,这洋芋是你种的?”
“是啊!”卖土豆的男子一早就在这里摆摊,没见过的东西问的人多,买的人却没有,男子给人解释了一早上,虽然有些灰心,但还是想着,若能卖出去一些也是好的,便接着道:“我做货郎时听说,这洋芋不挑土地,也不怕冷,产量还高,在南边尝过了,味道也好,便想着试着种种,若能种出来,在老家种洋芋养活家人,也比走南闯北的做货郎要强。”
林瑾初前世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但也听说过,土豆既好种,产量又高,是种植十分广泛的一种作物,闻言便点点头,道:“大哥这洋芋种的好,个头大,瞧着就是好的。”
那男子苦笑一下,可不是嘛,他大老远将洋芋带回来种,也确实种好了,产量高又不挑土地,可以说样样都好。可等种出来了,这新鲜事物,除了他们自家人,旁人没见过,问的人倒是不少,愿意买一些的却几乎没有,这样下去,他们一家便是当饭吃也吃不了那么许多,怕是都得烂在地里。
林瑾初见他这般表情,便猜出了个大概,要不是前世认得,她也不会随便听人宣传买了来尝试,更何况固北城的百姓生活本来就格外艰难些,钱来得不易,自然不愿意拿去打水漂。但林瑾初不同,一来这土豆确实是好东西,可以丰富一下餐桌;二来,北地生活艰难,若能推广开来,许多人的生活能好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