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爱酒,平日无事会喝酒,碰上盛事节日等更要聚在一起大喝特喝,譬如说中元节这一天,沈芸就好好清了一波存。

杜康楼打出买酒送花椒1,不仅送花椒,还送柏枝送茱萸,买得多送得多的口号,客人蜂拥而至,差点踏破店里的门槛,对此有客人笑话沈芸:“沈小娘子做得好买卖,看这门口的长龙,都排到隔壁店家去了。”

沈芸无奈一笑,不是我会做买卖,是你们唐朝人喝酒的习惯太奇怪,喜欢在酒里袍些奇怪的佐料。

普通家庭喝酒时,喜欢在嘴里含几粒花椒,在碗里泡些柏树叶什么的,这不仅增加了风味,还起到了驱寒的作用,在冬日等寒冷的时候,唐朝百姓就喜欢这么干,以至于延续到后世。

所以,沈芸便用这个噱头来吸引顾客,薄利多销,还能赚一波回头客,嘴上说着好话:

“平日里多亏坊里的叔伯婶娘热心光顾,让我能挣个温饱钱,今日也让要我回馈回馈才对不是。”

说话间,店里的跑堂从门口进来,沈芸把打酒的活交给小玉,细细地吩咐下面的伙计:“送去府上的酒水有没有撒漏,贵人们有没有说什么?”

“尽管放心吧娘子,我们都小心着呢,有一户贵人还给了我们好几个钱呢。”阿柴偷笑,他最喜欢的活就是送货到贵人府上,幸运的话就能拿到赏钱。

“行,那把最后两家送完,今天的任务就完成了,回家过节去吧。”中元节习俗繁多,为了安抚逝去的灵魂,得焚香祭祖,放河灯祀亡魂,家里的活计也不会少的。

且今夜宵禁解除,晚市估计也没有多少客人,干脆放了店里半天假,沈芸准备自己留下看店。

渐渐地排队的人少了,沈芸一个人也能忙活过来,劝刘伯归家,和小玉留在店里做收尾工作。

“娘子,咱们今晚也去放灯吗?”小玉期待地问道。

“去吧,给耶娘都多点几盏灯,毕竟如今挣钱了,把前两年的都补回来。”沈芸收好钥匙,和小玉往西市走去。

西市不愧是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金碧辉煌的楼宇也有,低矮朴素的粮铺也有,沿街摆放的货摊,货品琳琅满目,今夜摆得最多的还是各种花灯,烛火通明,映照着整个西市一片金光。

“娘子,你看那边的小娘子身上的衣服,好轻薄哦,而且她们的眼睛可真大。”小玉久未出门,没见过这些大酒楼里的陪酒娘子。

“那是胡姬,专门招揽客人的,在她们手上一瓶酒的钱起码要翻一番呢。”沈芸看见那胡姬长相美艳,身上的衣服也是轻薄袒露得多,衣服上的流苏随着动作摇晃,真是迷人眼呐。

“嚯,那酒楼岂不是很赚钱?”小玉惊呆了,心想着杜康楼能不能也招个胡姬来唱歌跳舞。

“是啊,一个胡姬就要百两银子呢,当然要从酒里赚回来啦”沈芸看穿她的心思,好笑道。

在奴隶市场,有好些奴隶贩子会把战俘或者买来的胡人娘子送去学舞,学汉语,最后高价卖给大酒楼,富商当取乐的玩意儿,跟后代出现的‘扬州瘦马’异曲同工。

沈芸的灵魂毕竟受过高等教育,内心对奴隶制度深感膈应,所以店里的伙计都是聘用的,除了小玉是从小跟着自己的,刘伯则是店里的老人,比沈芸的资历要高多了。

在永安渠旁选了一处人少的地方,把手里的河灯一一放进河里,沈芸心里默念悼词,阿耶阿娘——

不知道他们在下面有没有遇到韦太后,不过耶娘品行高尚,和那等子滥杀无辜的人估计不会再碰面了。

想起以前偷溜到杜康楼里,扮成小二招呼客人,阿耶阿娘常常笑骂自己没个贵女样,如今成了酒楼老板,倒是不用再偷摸了,沈芸苦笑,希望他们早已投胎转世,有个美好的人生吧。

瞧着河灯顺着流水远去,再也看不见了,沈芸收拾好情绪,打算在西市上淘淘货。

“走!娘子带你去凑热闹去。”

对于那些吞剑喷火的杂耍,沈芸是没有什么兴趣的,作为享受过21世纪各项娱乐的灵魂,对这些街边卖艺的真的提不起兴趣,见小玉看得兴致勃勃,时不时跟着拍手叫好,两人决定分头行动。

边走边观望路边堆砌的酒垆,沈芸想着自家的酒品种类是不是太单一了些,只有平民百姓喜爱的浊醪,绿蚁,殷富人家大多会买好一点的有琥珀酒,还有更好一点就是过滤过的清酒,清酒昂贵,除了杨青和县主那样的富贵人家,其他人很少购买。

如果能多添一些种类,即使不能按坛子卖,也能让人在堂里尝个鲜嘛...沈芸想到的是后世酒吧的运营模式,吧台调酒,不知道能不能行...

沈芸喝一口马奶酒,奶香浓郁,混着酒醪,砸吧砸吧嘴还能尝出一丝青草的香气,比米酒多出了一分怪异却让人欲罢不能。

“小娘子要不要再试一下我们的葡萄酒?”摆摊的是一对胡人夫妻,自酿酒水做点小本生意,味道却不错。

今上的曾祖父——太宗他老人家,揍了吐鲁番那边的同胞不止,还把人家的葡萄种子以及酿酒技术也给一把薅了,带回宫中亲自种植酿造,得出了一种马乳葡萄酒,前几年这葡萄酒还是宫廷御酒,民间可不常见啊,沈芸也是今夜才第一次见到有葡萄酒。

沈芸当然应好,接过一看,却不像后世的葡萄酒那样颜色鲜艳,米白中居然还带着点绿。喝进嘴里尝味道,确实有葡萄的清甜,但是——

“不是叫马乳葡萄酒吗,怎地没有马奶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