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七只苍蝇(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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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菊花收拾了那柜台上的东西,留出空来。
铺上纸,又压了镇纸。
只见落意磨了墨,待等那墨色匀了后,菊花提起笔,托着袖,轻轻一点墨,笔下生莲藕。不见花色不见叶,唯有墨香依旧。
提笔之前,含笑疯癫,提笔之后,肃然杀意。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狂妄不羁之意正如那桥边野草,风中摇曳,更若那堂前燕,不顾荣华,飞入寻常。
笔下墨延若飞龙,撇捺之形化鸣凤。
勾提之间,杀意满,点点之中,是内收。忽见撇捺,便是畅快淋漓。一横跟着一竖,坦然又自在。
莫愁瞧着菊花这般气势,顿时绷紧了起来,不由惊叹,‘好气势!’
再见那狂草之体,颇得狂意草韵。
区区一首《乌衣巷》却似乎被菊花写的岁月如刀,杀尽天下一般。
晴初本见菊花提笔的气势,顿时握紧了自己腰间佩剑,稍有不对,便是出鞘之时。
但缓过神来,只是写字罢了,又哪里用得上剑。
细细瞧去,似乎见菊花鬓角有些汗。
定睛看去,鬓发如画,颜若白玉。
这让晴初想起了之前在关外草原上的见到的一匹白狼。
洁白若雪,高贵不凡。
再看那飘零的碎发,就像夏天的柳枝一样,掠过清湖,让那不起风波的湖面上,点起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让那死板的清湖也懂得风情了起来。
往下看去,那手,仿佛自己的手轻轻一包住,都还有些空。纤细的,就像陶瓷一般易碎。
顺着那笔,看到这字,若龙若凤,潇洒大气,颇有江湖儿女豪迈之意。
果然字如其人,其人若字,都这般绝世惊艳。
落意站在菊花一旁,倒是没看,只瞧见那莫愁一脸惊叹,就连那二愣子的脸都羞恼得红了脸。
‘你瞧,我家姑娘了不起吧!’骄傲的落意挺胸暗道。
非常自豪,菊花很厉害,自己也很了不起的不要脸姿态。
“呐,给你,”菊花写完之后,便拿起了自己雕刻的印子,盖了上去,“不过是刘禹锡的诗词而已,多大点事儿!像个娘们儿一样。”
莫愁愣愣地接了过来,瞧着那印下,写的是‘重阳散人’四字。
这跟自己前两幅的字,是同一个印。
“姑娘,好本事!”莫愁称赞地说道。
“多少钱!”晴初开口问道。
莫愁本想跟菊花聊聊法雅事,却冷不丁地多了这么一嘴,显得铜臭了起来,顿时暗骂晴初不解风情。
菊花本想沐浴在称赞的雨里,乘着赞誉的风,翱翔在美妙的天堂。可惜,晴初这么一句,还没到天堂,就到地狱了,当真一身铜臭气,俗得很。
至于晴初,他也不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屋子莫名的热了起来,一看到莫愁大哥跟这小妮子谈着话,就觉得特别烦躁。于是晴初,讨厌这里,想要早早地离开这里。
在场唯一对这钱在意的,大概就是落意了。
一听到晴初的话,他顿时起了好感。
“我说了,不卖字画!”菊花轻哼地说道。
晴初皱眉,刚想说话。
就被莫愁一眼瞪了回去,只见莫愁谄媚地笑道,“我懂,我懂,老夫是来向姑娘求字的,不是来买字。”
莫愁笑嘻嘻地拉着晴初的手,走到一遍去,直接暗自问道,“殿下给你多少钱?”
刚才还嫌弃铜臭,这下却是趋之若鹜。
“三千两!”晴初莫名其妙地说道。
“都是给我的不?”莫愁搓着手,甚是猥琐地说道。
见到晴初点了点头,不由地开心拍了起手。
莫愁转过身,笑嘻嘻,颇似无赖,“既然姑娘应下了老夫求的字,不知道能不能应下老夫求的画呢?”
“画?”菊花皱着眉头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