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段子说得好,不太记得清了,但大致是:老板跟你谈理想,你跟老板谈工资,老板说理想比工资重要,那绝逼是这丫的想坑人。

所以,别看斯场面话说得好,或许也带着几分真心。

但莱曼接着谈的,依旧是待遇——不扯那些虚的,直接上硬菜。

人家有成绩,有能力,就拿待遇砸,态度亲近只是调剂品,不是必需品。

以第一季斯掌控项目的表现,是该往上涨涨。

随后,莱曼就提出让斯-吉里根继续负责《绝命毒师》项目的制作,主要职位依旧是制片、导演兼编剧,全凭他的意思来,掌控整个项目大局,除了财务支出由萤火虫把关,剩下的基本由他说了算。

这份信重,算是很不错了。

斯嘴上惶恐,心里却是感激之余,认可满意。

再然后,莱曼很大方的将早就准备好的项目条款推到了斯-吉里根面前。

主要也就是确定待遇标准。

首先,是第一季的成功,萤火虫从广告收益的1800多万里,拿出200万以作整个幕后团队的激励,而按功劳,斯能拿90万;

第二,是第二季的工作,斯每集的拍摄薪酬上涨至25万,编剧和制片等职位加起来,大约能拿530万左右;

第三,这只是基础薪资,还有一份根据收视率、口碑、留存率等大数据浮动的激励条款,大致是同比上涨1至3成,也就是160万封顶。

第四,斯工作室能以百分之20的份额参与项目收益,但不涉及广告分成,也就是说,第二季的转播版权扣除开支后的利润,斯能以工作室形式拿到2成项目红利,且保留上浮空间。

整套合约看下来,斯只要保证《绝命毒师》续季的收视率,保守估计能赚个一千万。

这个待遇真不低了,其他电视台可能还没莱曼这般手笔。

当然,这也是斯值这个价,好几亿的大生意,给这么多莱曼觉得很合适。

——稍高一些,但也没高得离谱。

随后,那便是皆大欢喜,非常轻松的事了。

斯根本不想拒绝这份待遇,扭捏一下,表点心意,也就确定下来。

对此,莱曼也很满意。

这种可编可导,还有制片能力、剧组调控能力都不错的人才,起码不用担心拉拢他会吃亏。

能创造利益,分享收益根本不算什么。

签了条款后,斯说道:“如此信重,我必不让先生失望。”

一番话,说得很是认真。

即便莱曼很理智,也差点情绪流露。

“让你多费心了。”

......

待斯离开后,莱曼又跑去跟约瑟夫商量了一下,让他先跟福克斯接触,这样一来,也更好谈判,如果莱曼不露面的话,什么都还有挽救的机会,就算谈崩了,也不伤害双方之间的交情。

毕竟,约瑟夫是萤火虫执行官,为自家公司争取利益怎么了。

而约瑟夫也是人精,对谈判这事,轻车熟路。

与福克斯电视台经理见面之后,就互相攀交情,讲些客气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