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要混社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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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目送小玉儿走进女生宿舍。兜里的手机发出滴滴的响声,掏出来一看,是曹晓婷发来的短信:你又欺骗小女孩的感情啦,被我发现了,小心惹祸上身,可不是所有女孩都像我一样无所谓。
这话里有话,让我都不知道如何回复她了,索性把手机关机,直接回家上网码字。
依旧是天亮的时候关掉电脑,只是我关电脑的时间一天比一天早了,而自己却浑然不知。早上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林然的被子挡住了阳光让我分不清具体的时间,伸个懒腰走到窗前,外面天阴阴的,下起了毛毛雨。打开窗户,清爽的空气扑面而来,由于空气的流动,还能嗅到林然被子的香味。
忽然想起林然说的话,下雨了就把被子给她送回去。况且挂在我这里,也不是个事。
将被子小心翼翼地拿下来,真没想到她一个人居然盖着双人被,后来林然解释说,她睡觉不老实,总是翻来翻去的,而且有一个特点就是,把被子踢开,自己就不会再钻进去,总是被冻醒了,才能重新找钻进被窝。
和她比我简直就是天才,晚上的时候我都是抱着被子睡觉,早上醒来就在被子里面。
林然的被子很大、很厚,但是一点重量都没有。被子上画着可爱的hell kitt不知道是我没整理好被子,还是她的被子真就那么蓬松。完全挡住了我的视线。凭感觉打开卧室的门。抱着林然的被子就走向她的房间。
林然房间的门都没有关,反正我看不到前面的东西,进屋我就高声喊道:“你被子好香啊。”
林然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被子,说道:“还好雨下得不大,我怕吵醒你,就没去敲门。”
当林然拿走被子,我才看到她的拇指沙发上还坐着黄贤哲,眼神都快把我杀了。可以理解,如果别人抱着我女朋友的被子在我面前说好香,我也会愤怒的。可是林然一点感觉都没有,问道:“你不是说今天早上请我吃你最拿手的东西吗?”
我不好意思地说道:“睡过头了。”
林然眯起眼睛说道:“下次不要再忘了,再忘记可就要加倍了,我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我挥挥手,说道:“好的,下次绝对不会了,我先回去了,你们聊。”
走出林然的门,直奔洗手间,想起黄贤哲的表情,心里大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怎么特别讨厌他呢?
中午的时候,66电话让我陪他去逛街,要买一套西装,原因是:最近出去必须好好打扮一下,说不定还能有意外的桃花呢。
对于他这种不要脸的人来说,什么都能想得出来。记得大一的时候,班长发言,激励女生,以后都要做老板,不要去给别人打工。66在下面笑声嘟囔道:“你们这群女生就是好,不但可以做老板,还能做老板娘。如果这两个都能做,你们以后还有机会做老板他娘。”
顿时!周围的女生脸上布满黑线。
下午陪66逛街,商场内新开了一个蒙古专营店,里面的刀具深深地吸引了66,各种各样的刀看似装饰品,实际上每一把刀都是一把利器,卖刀的是蒙古老板,口才特好。
66说他爹是刀具收藏家,他从小受到熏陶,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刀就走不开,一定要买一把。
我问66:“这刀都是上千元一把的,你买了刀还有钱吗?”
66十分牛告诉我“我就是没钱才带你出来的,有钱谁拉着你逛街啊?你又不是美女!今天花钱算我借的,等我买了刀拿去送我老爸,他一高兴就翻倍给我了。”
我无语!这就是不要脸的66,在刀具店内发现一把很有趣的袖剑,拿在手里摆弄着。
老板用着憨厚的口音介绍说道:“小哥,这把短剑是这么玩的,短剑的上端有一根皮带,套在胳膊上半截,整个短剑就会自然贴在手臂上,穿上外衣,一点都看不出来,你一定看过武侠电影,那些高手忽然变出一把剑,都是这样的,只要手臂自然垂下,你钻紧拳头,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会鼓起,撑开皮带,短剑就会自然脱落,然后你趁机抓住剑柄,很厉害的。”
为了验证老板是不是骗人的,我自己也试了两次,确实挺好玩。我决定买了这把剑。
66问我:“你要混黑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