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蓬莱将枇杷搀扶上车,启动了引擎开了空调,站在炎热的车外,拍了拍自己的风衣,长长的吐出口气,点了一支香烟。

这小伙子体重可不轻,小半重量压自己身上都让他气喘吁吁,看来岁月真是不饶人啊。

“高先生,能带我走吗?”没想到枇杷醒来第一句话竟是这样,刚为他疗完伤的胡闹以及搀扶他的木玲,被二狗带去吃饭了。枇杷似乎故意专挑了他们离开,而高蓬莱刚好在身边的时候醒来。

好像没伤到脑袋吧,怎么尽说胡话呢。奈何高鹏认为自己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将病衫未除的枇杷一把捞起,趁着医生护士没有觉察到,从医院的消防逃生通道来到了停车场。

虽然两人没有什么交流,不过高蓬莱也懒得想那么多,先开着车离开了医院。

“哈…不好受啊。”枇杷身上还挂着许多的绷带,有气无力的躺在副驾座上。高蓬莱瞄了一眼,苦笑道,“那可不是,把你送往医院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死定了嗯。”

“多谢您了,最后应该是您炸进来了吧。”

“别想太多,让你们拖延时间的我,也有不对,”高蓬莱挠了挠头,觉得有些难为情,便转移了话题“你那些师兄,还有那个叫奈奈莉的女孩都很关心你,连红总也经常来过问你,为什么要这么不辞而别呢?”

枇杷闭上了眼睛,“我跟大师兄关系不好,至于奈奈莉,我现在不知道用什么态度面对她,感觉她只是愧疚罢了,实际还是讨厌我的…”

年轻人的事情真难搞,高蓬莱内心暗暗这么评价道。对方的理由他是完全不懂,关系不好,怕被嫌弃?这算什么事儿啊?不过他也只是无聊,才陪着这个小年轻玩了这么出劫人而逃的把戏。

“想去哪儿?”高蓬莱漫无目的开了段距离后会后问道。

枇杷报出了凡人化有限公司的地址。

“那不是你公司吗?”高蓬莱有些迷惑了,“你不要告诉我,你大病初愈还要去上班,我们那个时代的劳模都没你这么拼的。”

对此,枇杷只好苦笑了两声,没做应答。抵达凡人化后,高蓬莱并未随同他一起下车,如果不是还穿着病衫,很难想象枇杷现在的步伐稳健的像是正常人——上车前还要他搀扶着呢。

高蓬莱不能理解的事情多了去,比如枇杷回来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门口遥遥相望。

“怎么回事?”

“我辞职了。”

即便公司不说什么,枇杷也不能忍受自己这么过分的旷工了,来了公司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面而非好好待着,加上还给公司时不时惹些事,走只能变成有良知的人的唯一选择。

当然,本来就担心他的保安队,特别是胡巴依还有莫古,特别不希望他走,甚至提出可以向人事部加他工资的请求,白司更是说如果不乐意干保安,广告部也欢迎他。奈何这些都抵挡不住枇杷的辞职之心。

唯一开心的人恐怕只有苟范仁和芥草,辞职是需要老总签名的,枇杷这副落魄的样子走近总裁办公室,两人虽然嘴头上说祝枇杷今后事业一路顺风,可内心早就乐开了花。这个瘟神终于走了,特别是芥草,上次让她丢面子那件事,让这个网红脸女人特别记仇。

作为公司的风云认为,枇杷的离职引发了职员的集体送行,虽然大家都不止该说什么,不过都纷纷送上真诚的祝福,当然,按照公司规定,他们只能送到门口,出门就算旷工了。

上了车,高蓬莱倒也没问其他的,“你下家找好了吗?”关心的心态还是挺明显的。毕竟自从这次的事情之后,他和枇杷还有苏妍也算得上是患难与共了。

不过,好像是他利用了两人比较多。

“没有…”

“那你以后想去干什么呢?”

“没想好”

枇杷这副无所谓的模样,换作其他高蓬莱这个年纪的中年人,恐怕早就开始说教了,“你都没想好怎么辞职,太鲁莽了啊”诸如此类年轻人不爱听的话会啰啰嗦嗦说上半天。他只是下意识抽出香烟,却想起这是在开车,最终放下了打火机。

“你是当保安的吧,住哪?”

这下枇杷倒是哽咽了,他现在算是住哪儿呢?奈奈莉已经把他赶了出来,现在算是住苏妍家吗?不过他和苏妍好像也没商量过这到底算是长住还是久住。

“连住的地方都不确定?”高蓬莱有些纳闷了,这孩子到底是怎么混过来的,思考片刻后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看你身手不错的,我有个提议。”

“嗯”枇杷依然是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您说。”

“到我事务所来干活吧。”

…..

车最终停在了高氏侦探事务所的门口。

这似乎是当年法租界遗留下来的洋房二层楼,一楼是个超市,老板剃着光头凶神恶煞的样子,却宛如密友对高蓬莱打了声招呼。

“哟,老高,刚办完事啊?”也许是枇杷身上的病衫太过于显眼,“背后是你雇主吗?怎么,伤的这么重?”

高蓬莱笑了笑,打了个招呼便带枇杷上了楼。楼梯间依然保留着古香古色的木地板和墙壁,隐隐能闻到松香的味道。脚踩上去还会咯吱咯吱作响。上了楼,打开楼梯前的木门,枇杷眼前豁然开朗。

布局有点像枇杷在凡人化看到的广告部的那种,几张简单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种件,最大的那张似乎就是高蓬莱的“御座”了,摆着一张稍微有些高档的办公椅。周围墙壁挂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照片,有人,有物,颇有些警局的封为。窗户边摆放着几盆绣球花和多肉,洋房对面的公园借着窗户透进来的光线,可以看的清清楚楚。

看得出高大叔还挺有人情味。

“换上这身衣服吧,”高蓬莱将衣橱里的衬衫和长裤丢给枇杷“你之前的衣服…算了,作为入职福利,我这些旧衣服你就都拿去穿吧,反正你我身高差不多…”他努力从衣橱底翻出了两双皮鞋,吹散了上面的灰尘,心想枇杷该不会连鞋尺码都跟自己一样把?

结果还真是一样。

换上了西装皮鞋,枇杷脸上虽然还贴着胶布,却有了些侦探的模样。难道要雇佣我当侦探了吗?我什么都不会啊,枇杷用迷糊的眼神在镜子面前照来照去,有些不习惯自己的模样——毕竟之前穿的都是宽大丑陋的保安服,这身西装还挺显他帅气的。

“别照了,”高蓬莱抿了口桌上的茶水,天知道他放了多少天,有没有变质发霉,“你只是当我助手,说好听点叫助手,难听点你只是个打手罢了。”

这就是高蓬莱跟枇杷讨论的结果:枇杷并没有作为侦探的知识和经历,保安和侦探,听上去像是一回事,实际天差地别。不过高蓬莱倒是实话实说,枇杷虽然这次斗不过那个叫啸天的家伙,可能够以一敌十,这对不修炼内功普通人来讲,就是相当不错甚至有些夸张的战斗能力了。老高正好上了年纪,有些活儿也挺危险的,不可能像年轻那时自己上阵玩命,雇个助手负责这些动手的事儿,也算是合情合理。

至于住所,由于枇杷的大部分行李还在奈奈莉家,他也不好意思回去要了,于是索性就住高蓬莱的事务所,虽然里面灰尘挺严重的(高蓬莱不太打理自己的事务所),可毛毯、沙发、空调应有尽有,甚至因为以前这洋房是主人的,所以还有个小盥洗室。这基本满足了枇杷的正常需求。

“以后,你就当我的狗腿吧。”吃饭的时候,高蓬莱看着因大病亏损而猛吃着拌面的枇杷,揉了揉这年轻人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