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力种菜籽的太子刘彻,体会到了这种弯腰,起身的痛苦,村口有个水井,他打算换个口味,去提水怎么样?

把锄头扔在地上,刘彻提起水桶就一路狂奔,他身体都僵了,要是不狂奔的话,他会觉得自己很难受,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吧!

汉朝的水井是要转的,绑好了木桶就把它扔了下去,感觉到装满以后,便扭动着那个转轴,木桶慢慢上升。

随着一身抖动,水溅掉了一小半,这好像也没什么办法,谁叫咱这技术不太行呢!

要是这时候有个大木桶加推车该多好,这么弄多麻烦呐,四处看了看,还真给刘彻发现了一个推车,上面的大木桶足够倒个几十小桶了。

村民们看来是熟知其中的道理,想要一劳永逸,非得做出些发明不可,如今也算得上是无主之物了,没有多少讲究,刘彻拉过来就用。

一桶两桶还没感觉,倒个几十桶,这疲劳感就出来了,也没有很急,反正还有个人在地里忙着,咱得养精蓄锐对不对。

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

闲下来,刘彻认为有些事情他必须得想一想了,李广的军队的素质或者是自己带过来的兵,个人作战能力确实有些不足,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哪一方精兵强将就先赢了一半。

可是要怎么训练呢?这是一个问题,军队里面有摔跤,射箭和蹴鞠,这些的确具有玩乐性和实效性,但是想让一个军队变得更强,这些明显是不够的。

加强强度,负重跑,或者互相博斗,爬坡或者是跳远,更绝的或许是射箭的时候紧盯着目标,盯他个一天,这些看起来不错。

想起来似乎挺艰苦,但比起死亡,或者是荣耀,刘彻觉得应该能有一半以上的人能振作起来。

那一半的人便可以当做种子选手,当他们得胜归来之时,另一半人该会钦佩他们,强者终究应该受到人尊敬!

有一便有二,就好像刘彻如果种出的大白菜,让士兵们给吃了,刘彻他心中也会有一种荣耀感,这种感觉会激发更多的人去努力去当一名这样的士兵。

与古代众多将领不一样的是,刘彻觉得他能让士兵做到全面发展,当艰苦的训练变成一种习惯以后,他觉得他领的兵可以所向披靡。

刘彻觉得偷懒不是一种好习惯……

看到这么匹狼,慢悠悠的朝自己走来,刘彻觉得他这么跑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天知道的后面有没有一大群狼!

在草原上独狼是不能惹的,狼是群居动物,真的是倒霉极了!

刘彻吓的头皮都发麻,跑了一段路便停了下来,跑还是算了,要是这匹狼有意追自己,自己是跑不过它的。

这只狼伸出了舌头,眼睛发出锐光,矫健的身躯证明他是一匹强壮的狼,昂起狼头,似乎有一种霸气在它身上散发。

这是一匹狼王,刘彻下了判断,这种眼神,他只在他父皇身上看到过,狼把自己当成猎物了!

草原上果然凶险无比!

狼头呼出热气,四足扒拉着土地,可又不知道为什么,狼晃了晃脑袋,围着刘彻转了几圈之后,细细的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眼中的寒光慢慢消退。

在刘彻身旁趴了下来!

这只狼是吃素的?刘彻深深的怀疑,不过既然已经脱离危险了,也懒得想那么多了,擦擦头上细密的冷汗,留着慢慢靠近这匹狼。

摸了狼一下,没有反应,再摸了一下,还是没有反应,但是当刘彻摸第三次的时候,狼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