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卿嚣张地走入军营,张宣以侍从的身份跟随他。

张宣易容的又丑又黑,活脱脱就是烧火棍的下人。这得怪他易容技艺太烂,变漂亮容易出错,为求逼真可信,不得不丑化自己。

传令兵给两人指了方向。

两人穿过木栅栏围成的矮墙,踩着硬邦邦的泥土,两旁是满面风尘的士兵。昏暗的火把跳跃,照着士兵们沧桑又泛黑的脸。

不过是一步的距离,张宣陡然觉得自己离开县城好远,好像踏入异地他乡,举目无亲。

兵士与农民很不同,周身散发一股血腥味——是沾染过鲜红血液,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味道。

他们有不少曾是战场勇士,现在成了慵懒暴烈的中年人,空有满手的血腥,再无精力往上爬了。

他们在沙场耗尽了青春,为本朝开国立下功劳,最后的结局却是驻守边城,一年到头见不到亲人几面。

好勇斗狠的士兵是不满的,眼中或多或少带了萧杀光芒,仇恨地盯着如日中天的常乐卿。常乐卿年纪轻轻,资历浅浅,为何有今日的地位?

因为他有个好父亲,因为他会讨王爷欢心!

他们跟着陈大帅横扫千军、快意战场时,常乐卿是满地爬的小孩子;现在常乐卿是皇帝跟前的大红人,他们仍是一介小兵,死守无人侵犯的边疆。凭什么?

陈大帅出生入死,功不可没,却比不过有靠山的后起之秀,这公平么?

“走快点。”常乐卿催促张宣。在一排嫉妒的目光之下,他照旧来去自如。

张宣的行动快不了,心像有老鼠在撕咬拉扯,搅来搅去,扯的忐忑难受。

两侧的兵士穿着破旧灰败,吃的是粗糙冷硬的食物,没有遮蔽风雪的坚固房屋,没有娱乐与女人。

他们终日面对茫茫的大漠,等待年华老去的一日。

张宣觉得,陈大帅和他的将士不那么可恶了。皇帝登上宝座,他们得到的赏赐是苦守边疆。漫天尘土的边城,葬送了壮志男儿的梦想,让他们变的只想混吃等死。

他们的心苦不苦,思念不思念家乡的某个人?

“傻瓜。”常乐卿退回两步,走到他身侧,道,“胡思乱想是没用的。”

张宣莫名道:“你晓得我在想什么?”

“你这家伙还能想什么,不就是同情心大胜么?”常乐卿了然道。

张宣食指轻点下巴,心道:乐卿,如果你不同情将士们,又如何猜的到我难过?你之所以漫不经心,只是见得太多,学会掩饰了。

“好了,想再多也改变不了什么,快去见大帅吧。”常乐卿用力捏他的脸蛋。

张宣很紧张地摸摸脸,生怕易容被捏坏了。他不经意的小动作,惹得常乐卿眸中春暖花开。

“你们想拜见大帅,问过我没有?”兵士中有人站起身,傲然上前,堂而皇之拦住了他们。

此人嗓音清脆悦耳,面貌皎如皓月,姿态曼妙风流,八成是美貌女子,却穿了厚重的将领衣装。

兵士无人阻拦此人,纷纷露出看好戏的神色。

常乐卿目不斜视地前行,彻头彻尾无视拦路的美人。

张宣不忍心叫美人尴尬,摆出礼貌的微笑。

“你装聋作哑!?”美人怒骂常乐卿,白皙的肌肤染了红晕,像一朵刚盛开的花朵,娇嫩美艳。可以肯定,她是貌美女子。

常乐卿依旧当她是空气,睬都不睬。

美人冷哼,道,“不要太拽了,该拽的是你老爸和王爷,你不过是倚靠他们。”

士兵们哈哈大笑,对着常乐卿指指点点。

常乐卿面不改色,自顾自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