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腕、颈项上挂着各式佛珠,有沉香、紫檀、琥珀等,材质名贵颜色亮丽,俨然是时尚饰品。

此刻,他的右手拨弄左手腕的蜜腊佛珠,不紧不慢道:“八点十七分,他用手机电话我,问约见的地点。”回答一如既往的详细而精确。

“两个小时了。”叶陵溪微笑颔首,目光越过何谨,瞥了一眼墙上的时钟。

“还差十七分钟。”何谨抿了一口铁观音,淡漠的说道,“我很好奇,他到底为什么约我出来?”

叶陵溪露出一抹自嘲式的浅笑,道:“据说是为了苏苏,那女孩一天到晚嚷嚷要和你约会。”

何谨的神情不太专注,手指慢悠悠地旋转念珠,蹙眉道:“见了又如何?还不是浪费我的时间。这次是苏苏,下次再来个杭杭么?”

言罢,何谨喝了口提神的茶。他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吹了几下漂浮的茶沫,才让漂亮的双唇触及杯沿,慢慢地啜一口。

深夜喝这提神的玩意儿,明显为了保持清醒等待叶小箫。

真是嘴硬心软的人。

叶陵溪打趣道:“他认识的女孩中真有不少杭州的,杭杭可能就在其中哦。谁叫何大少爷魅力无穷呢?”

无论心情多么的焦急,叶陵溪都不会忘记揶揄老朋友。这是他

的恶趣味。表面温柔沉稳的他,有时也和叶小箫一样调皮。而这个“有时”,通常都出现在何谨面前。

何谨瞥了一眼笑得人畜无害的叶陵溪,眉峰一扬,道:“和我的魅力有什么关系?别人叫他帮忙他就做么?真像个傻瓜。”

叶陵溪嘴角扬起的弧度加大了。这个何谨虽有虔诚的信仰,可话语的过分直率不减当年。

“其实你也不用太担心。”何谨又抿了一口茶,放柔语调,安慰道,“他的身手很好,即使遇到杀手也能应付,何况这里最多有小偷强盗。”

叶陵溪摇了摇头,笑道:“他身手的确好,但他也是个大傻瓜啊。”

他用了何谨对叶小箫的评价,把何谨噎得答不上话。

他真的无法不担心,他的傻瓜弟弟性子太憨。

人家不敢做、不愿做的,那小孩很小就会大无畏地尝试。时不时弄得一身泥巴、一身瘀青的回家。

读大学后就更傻了。只要朋友有求,那小孩都会赴汤蹈火。

狐朋狗友做错事怕被学校处分,求他帮忙。他就包揽下,还是靠叶陵溪出马才保住学位证。

集体玩乐活动,朋友让他先垫付钱款,然后又总

“不小心”忘记还钱。而他总在电话中傻笑说,下次朋友一定会记得还他钱的。这种事一次又一次,他的朋友从没还给他一分钱。

他的朋友在外面得罪了什么人,更不会遗忘能打又义气的叶小箫。

而叶小箫无一例外地答应帮忙,那都是实打实的斗殴。

于是,叶陵溪时常接到这样的电话——

“你弟弟在医院,过来一趟。”

“你弟弟把人砍伤了,你来学校。”

叶陵溪怀疑,他弟弟的身手就是那时候锻炼出来的。你说这样傻的小鬼,叫做哥哥的如何不担心?

于是叶小箫大学毕业后,叶陵溪便稍稍动用一点儿手腕,将叶小箫弄至上海工作。

叶陵溪做事精明能干,性格又温和高雅。父母和叔伯对他很赞赏,许多大事都由他主张,更别说叶小箫回家族公司这等小事。